【文案】

几代美人和一幢老楼的故事

推荐等级:9分

特点:民国,出版文,文笔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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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评

(小芭推书)文笔很精炼,结构也非常好,人物塑造的鲜活形象,剧情流畅感人,全篇都能感觉到作者对笔下故事的用心。这篇文的时代感和地域感特别强,将清末民初众生命运以小王爷为主线写的精彩深沉。小王爷是个贵族遗少,浮夸子弟,却也有身为小王爷的坚持和骄傲,并且在故事中体现了一个王公贵族应有的姿态。这部小说,超越一般网文太多,很值得一看!

以下评论来自网络,供阅读参考:

评论1

先推荐这本书。一个劲儿对自己说,既然是觉得写得好的书,就忍忍吧,吐神马槽呢?想来想去,憋了半晚上,还是觉得忍着伤身,所以情感背叛理智,写吐槽贴儿了。全是因为明月这个姑娘。

首次看这个作者的书,挺惊艳的,喜欢她写的对白,尤其是显瑒的,把一个骄傲、得意、浪荡、重尊严,又有足够的资本这么张扬的遗少写得活灵活现。喜欢看他半开玩笑的发狠骂人和气炸了头地真发火,喜欢看他端着架子敷衍人、一脸老气横秋地教训人,喜欢看他无法无天的作、又极有底线地守着某些东西,这个男人的对白句句精彩,合着他的身份和不同的场面。

我想没准作者也不太喜欢自己的女主人公,不然既然她能把一个显瑒写的这么让人又爱又恨但永远爱多过恨,怎么就不能把明月写得可爱点呢?我是真不待见明月,忒拿乔,忒能揣着明白装糊涂。这个姑娘明明知道点将台是这个男人拼了性命也要守护的东西,这么一个骨子里的忠臣孝子,这么一个满身都是贵族的荣誉感的男人,那个点将台对他来说并不是什么未来的希望,仅仅是最后的一点体面,那是一个王朝的体面,是那永远无法挽回的过去留下的一点点尊严,守住了,就是保住了那点丢得所剩无几的骨气。所以连皇上几次三番的明示暗示让他把点将台让出去他都抗了,都不松嘴。明月这个姑娘却仍然问他能不能拿点将台去换南一,而且还能极其天真无邪地问:“我的命是命,南一的命也是,王爷能救我,不愿意救南一吗?” 我顿时有了严重的暴力倾向,深深希望彩珠能同时在场。

明月这个女人,够狠。她永远能在显瑒面前装糊涂,显瑒对着她却从来没有过半分虚假(好吧,我承认,显瑒对付修治的时候是故意跟她虚与委蛇,试探她看她是不是讲实话了),她要的,她求的,他从来没拒绝过。于是,他说,“救!为什么不救!” 末了还拿皇上的那些他打心眼里瞧不上的道理来说服自己。我替显瑒不值。

我知道作者是想说一个人的生命是无价的,甚至不惜拿出了赖宁同学做例子,作者也想替显瑒的决定找些说得过去的理由,但在我看来主要是为了安慰读者。可惜我很难买账,我以为,世界上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在有的时候,这个东西叫做“尊严”,叫做”荣誉“,不然也不会有“决斗”这种文化产生;有的时候,我们管这个东西叫“骨气”,不然也不会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这种训导。

当然,也不是人人都觉得一定得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我也不能说显瑒这个角色就一定觉得点将台大于一切,至少对他来说,点将台的龙脉还是顶不过心里的姑娘。可是,问题在于,南一她不是显瑒心里的姑娘。而且明月也知道,能在显瑒心里称得上重量的姑娘,也就是她自己了。但她还是问了上述白痴问题。不要问我,如果你是明月,你怎么办?难道你会放任自己最好朋友死去吗?这种问题可以跟”要是我和你妈都掉河里了,你先救谁?“媲美。对于这个事,我想,如果显瑒真是明月心尖尖上的人,如果她真的了解显瑒这个男人,纵使南一跟她情同姐妹,她也不会把" 我的命是命,南一的命也是,王爷能救我,不愿意救南一吗?" 这种问题丢给这个夹在国恨情仇里的男人。我边看边在心里呐喊:这个男人已经很疲惫,很难做人了,明月姑娘,每次跟你有关的事,他一定是要失去些重要的东西的,先是父亲,然后是女儿,现在你让他连底线也要交出去。你行行好,放过他成不成?

一个通情达理的姑娘会要求自己真心爱的男人放弃生命中最后的底线吗?天枰的两端一头是他心上的姑娘,一头是他为人臣为人子的责任,答应了心爱的姑娘,就是辜负了祖宗、没了最后的一点尊严,不答应,就是一辈子永失我爱。真男人,真难做。于是,我得出结论,明月这个姑娘要么是真自私,要么就是并不真的爱显瑒。她的心里,可曾考虑过她去求显瑒,让这个男人做决断,是要陷这个男人于不忠不义?爱一个人是让他为难到连最重视的东西都丢掉吗?这个姑娘也非常得狠,狠到最后手刃修治。固然修治也算是罪有应得吧,但是这个姑娘眼都没眨,就把本来要当夫君的人做掉,不服不行。

如果她听完显瑒对点将台的意义解释后,决定闭嘴,没再死活要显瑒去签那个合同,我不知道故事还能怎么继续讲下去,但是至少会觉得这个姑娘还算是有良心,还算是没负了别人对她的一片深情。毕竟,世间安得双全法,没有那么多十全十美的事,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苦衷,但是,有所为有所不为,把最重要的人逼得退无可退,就属于有所不为那一类的,除非,那个人根本就不是最重要的人。

好吧,显瑒让出了一切,只为了成全明月。或许,作者是想说明月对他来说是最重要的,别的都抵不上一个明月。张爱玲疑疑惑惑地说:”在这不可理喻的世界里,谁知到什么是因,什么是果?谁知到呢?也许就为了要成全她,一个大都市倾覆了。“ 香港的陷落成全了白流苏,可香港不是范柳原拱手让出去的。于是,清末民初那段令人纠结的历史让我产生的愤懑全投在了点将台这个土墩子上,全投在了明月这个不懂什么叫大义的姑娘身上。

为了心上人对不起社稷对不起列祖列宗,也没什么,反正每个人心里看重的东西都不同,谁叫显瑒他就爱明月呢。但是明月在感情上黏黏连连、不清不楚、患得患失、永远不懂什么叫有舍有得,真是让人不舒服得很。不知道是性格原因,还是她自己的身份地位决定的,故事里的别的背景简单的姑娘都比她干脆,南一、彩珠,连百合子算上。这些姑娘都没她招男人爱,但这些姑娘都比她多了点自信、豪气,她们的身份背景经历让这些姑娘没明月那么缺乏安全感,也让这些姑娘没明月那份小家碧玉的我见犹怜感,但是她们可爱、勇敢,对感情也简单而专一。明月根本就是株菟丝子,却偏偏以为自己是棵乔木,没有意识到每到关键时刻,她能想到的办法永远是求助于那些对她有好感的男人。

吐槽贴也能写这么长,有些汗颜。最后还是要赞一句作者,书名起得好,“最后的王公”,只有一个主角,就是爱新觉罗家一个叫显瑒的王爷,和他的生活。

评论2

缪娟的新书《辽宁宾馆之最后的王公》,文笔老练,用词精准,通篇结构掌握有度。书中人物性格各异,但个个出彩。看得出作者对言辞斟酌和人物把控作出的努力,是个用心写作的人。只是,到了最后1/5处,个人感觉有所偏离。于是激起了写长评的兴趣。当然,瑕不掩瑜,1/5仅是源头,主要为了那4/5。

彩珠的品性

彩珠是蒙古贵族的女儿,身材矫健,脸庞饱满美丽。奉父母之命嫁入王府,对英俊的丈夫一见钟情。这是她一生的劫难。

小王爷显瑒初时对彩珠很客气,只是,他的一双眼睛一颗心,都在明月那里。

彩珠是聪明的,她有捍卫自己的手段,知道如何去除障碍,争取自己的想要的东西。先是瞒着显瑒让明月远嫁未果,后又为了丈夫能回来,放低姿态去看受伤的明月。她总在用自己的方法提醒着小王爷丈夫的身份,告知着明月你不过是个小三,我才是正牌的主。

彩珠对明月,从嫉妒到痛恨。嫉妒她占得先机,抢了自己的丈夫;痛恨她分了显瑒的心,没能解救到自己的嫡亲骨肉。

可她也是个坦荡的姑娘。对丫头的解释其实是在为自己的卑微自圆其说;人人都说小格格对明月叫的那声“狐狸”是她教的,其实她才不屑。把明月赶走时,那一记耳光嘎嘣脆亮,那一场大火遍地红光。彩珠无时无刻不在表明着自己的态度,对显瑒,对明月,对所有的人,敢作敢当。

可是依然悲哀。她费尽心思想要对付的人都不曾把她放在眼里,比如明月,比如显瑒,个个都把凶猛招数化解得云淡风轻;明月的退让其实总能让自己更进一步,小王爷呢,能给彩珠的,只能是绫罗绸缎良田庄园,彩珠哪里会稀罕这个?她的梦想,是显瑒的爱情,可惜,就这个,没法给她。

彩珠其实是个旧式的善良女子,即使丈夫背叛在先,她依然为自己寂寞中的偷情心存愧疚。一个爱情无望孩子又被人掳走的女人,有着丰厚的家当和空虚的心灵,在那个福寿膏盛行的年代,并未沦落,在阔太太们软言硬刺冷嘲热讽之下,依然镇定若素谈笑风生维持着尊严,让人敬佩。

彩珠向往的,是从一而终的爱情。哪怕是嫁给一个普通的牧人,只要人家真诚对她,一生也会快乐幸福。可惜,她始终爱着那个爱着别人的男人,于是不管不顾勇往直前,即使到了最后也不忘努力争取,虽然结果不如人意。

“尽人事,听天命”这句古语,相信彩珠深喑。

忽然想到小时候读《红楼梦》,只爱率真性直的黛玉,讨厌城府沉沉的宝钗,小孩子的心性,非黑即白。今天看书,彩珠,这个站在女主的对立面,看似应遭人痛恨的女人,可怜可叹可爱可敬,深入我心。

我早已过了非黑即白的年龄。

南一的命运

刘南一,生在纯良平和的家庭,个性豪爽待人大方,生了一个大脸盘,可也是个漂亮姑娘。她和明月最为要好,一起读书一起参加学生运动,两人未必能看清自己,却都能看透对方。可两人还是很不一样。

南一心里,只喜欢那个叫谭芳的土匪。读者未必能想通,可人家就是一见钟情没齿难忘。哪怕那个,绍琪也是个子瘦高模样好看,和南一青梅竹马一起长大,心情好时任她说笑心情坏时任他辱骂的大好青年,哎!

南一对明月在显瑒和东修治之间的摇摆其实是不认同的,所以她会说,“我和你不一样,我只喜欢一个人。”

土匪谭芳和南一告别的时候,内心是不舍的。我想,他如能侥幸回来,一定会来找南一,做一对儿快活又相爱的伉俪;绍琪是愉快地走的,因为心里装着大事要干。他如能侥幸回来,一定会来找南一,做不成恋人做朋友,那么个正大光明的人,有血性有担当,提得起放得下。可惜,这俩人都没回来。

南一,是带着怨恨的目光和求死之心扑向东修治的。如何能不怨恨呢?她爱的人和爱她的人,都被这个日本人送走了。

南一把诸多的厄运都怪罪到“刘大胡子”——简称“命运”的这个家伙身上。也许,真的不能怪那个日本人,是南一的“刘大胡子”来得太过频繁了。因为她生活在那个年代——外敌入侵内局不稳、政权更迭风雨飘摇的年代,是“刘大胡子”最喜欢光顾的年代。

明月的选择

汪明月,白净的皮肤,细长的眉眼,小小的嘴,齿若编贝。一笑有梨涡,说话时眼波流转,无语时低眉顺眼,美丽迷人。吸引众人,不乏个中翘楚,比如末代小王爷显瑒,比如日本建筑师东修治。

明月和显瑒,是成长中的两小无猜。而后的吸引,明月是懵懂的,显瑒是有知的。旧式的家庭、生来就不对等的主仆关系、新思想的慢慢注入都注定着两人爱情长路的艰辛。一个从小就习惯看人脸色,乖巧少语,另一个高高在上,性子乖张。都是不善表达情感的人,都是隐忍又内敛的人。

可还是相爱。小王爷想给明月名分,明月却是摇头,说“这样不是挺好的吗?有没有名分我都陪着你。谁走了我都陪着你。什么时候我都陪着你。”

小王爷很感动,我并不。我想,明月迟早都会离开。

表面看来,明月的毅然远离和显瑒的听之任之一方面是因为彩珠的暴行,另一方面也由于之前两人膈膜已生。其实偶然中存在着必然性。明月的内心对爱人要求着精神上的平等,一心一意一双人。显瑒对明月,是放纵,是宠溺,把她当没长大的傻丫头一样爱着。旁边,还有一个彩珠虎视眈眈。于是明月走了,走向了东修治。

东修治对明月,是尊重。把明月当做平等的个体来爱慕,不在意她的过去,第一次的表白是希望与她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种精神层面的温暖真让人难以拒绝啊,更何况是明月,对过往无比厌恶对新生活无比向往的明月。

可惜,爱一个人还是另一个人,并不完全由对方的态度决定。修治的悲哀在于得不到明月的心。正如他对汪明月名字的第一印象:水中的明月。真正一语成戳。

对明月的选择,小王爷是伤心的。顾晓亭说 “我永远陪着你”时,显瑒说,“你做不到的,做不到的事情,不能轻易许诺”。他其实是在说明月,在他生命的每个阶段都跟着他慢慢走的姑娘,在他需要她的时候,离开了。

离开了又如何呢?仍是万般的念想。于是,一个天天想着,做梦也梦着对方;另一个寻花问柳软玉温香,却心知个个都是似她的赝品,不用付出不用牵挂。可仍然是两个驴脾气啊,即使见了面,一个说着客气话,一个犟着脖子听,即使万般地渴望,即使喝醉了酒融入了对方的骨血里,也能冷静告别,谁也不认输,谁也不说在一起。

故事的最后是峰回路转,却未柳暗花明。明月以如此决绝的方式回到了小王爷的身边,是我从未想到的。病床上,重伤的小王爷恍惚睁开眼,但见明月照人来,微微一笑。悲凉之中,能求仁得仁,也是幸福。

修治的转变

东修治,来自日本。面容线条完美,眼睛漆黑明亮。有着对传奇的向往。希望趁年轻做些白发花甲时值得夸耀的大事,于是,来到中国。

作者对修治的开篇,不啬赞美。温和有礼,沉着坚毅。品质善良,尊重贫弱。他只是一个来中国投靠舅父的小小建筑师,却被军方看中修建战事的工程,正直的内心思虑犹豫;又爱上了一位末代王公的女人,开始了两个男人之间的战事,一切变得复杂好看起来。

作者结束评论,开始直叙修治的故事。先是遭小王爷陷害,关监,被日本人解救;答应做日本军方的工程建筑师;终于追求到明月,却并不如意;和中方矛盾恶化,抓绍琪,杀谭芳,杀南一,杀显瑒。

惊心动魄。我并未想到东修治的转变有如此多的恶果。书中的描写那么顺理成章,这个男人在不知不觉中潜移默化地变化。就像百合子褒颂的,修治目标明确,胆大心细,不计代价。可是,当目标已经远离初衷,当事情的发展越来越背离了生活的走向,所有加诸在这个男人身上褒义的特质开始转向。

其实内心深处,一直喜欢东修治。一个对生活有明确目标的人,一个不惧权贵不低头的人,一个对爱情勇敢追求不舍不弃的人,有着这样的遭遇。是的,我用过的是遭遇这个词,我并不认为他犯了什么滔天大错,很多事情是立场使然,时代使然。东修治是个日本人,注定和我们有着不同的立场。如果放在今天,两个男人对一个女人的争夺,两股势力对一块地皮的争夺,远不会有当时的意义。

东修治一直想带着明月回日本过平静的生活,可惜已身不由己。

一直觉得,战争对于两个国家的国民,无论是施战还是受战的,都是严厉的,残酷的。

小王爷的信念

小王爷爱新觉罗.显瑒在书中的第一次出场,是透过明月描述的。从日本归来在门外跪了两个时辰的明月,终于得见小王爷,为其点上了福寿烟膏。小王爷长眉长眼,鼻直唇薄,生得俊俏好看。只是,举止傲慢,眼高于顶,目中无人。一个清末贵族纨绔子弟的形象活脱脱地跃然纸上。

开始写明月的成长,依然是透着明月写显瑒:儿时的顽劣;对明月的陪伴和体贴;娶妻;抢亲……阴阳怪气、慢声细语的纨绔子弟逐渐淡去,年轻活力、有血性有担当的男人出现在读者的视野里。

作者对两位男主的写法,一明一暗,一阴一阳。对东修治是先评论先总结,对与否,读者看到最后再思考;对小王爷是不予作评,只讲故事,你们自己透过现象看本质。个人觉得作者对男主是有偏爱的,一个明褒暗贬,一个先抑后扬,就看你怎么看书,着不着道,很有趣。这是题外话。

旁人就看到小王爷巨大的财富,殊不知偌大的家业,如何盘营细作,收放开关,皆有道理。什么该留,什么该送,什么可以换东西,什么可以交朋友,小王爷心里的帐,明晰透亮。他知道妻子和管家的勾搭;知道军阀倭寇的算计;知道大清朝的复辟只是个遥远的美梦;知道战事的即将来临。于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不动声色暗做安排,表现得目光长远,精明强大。

小王爷是见过大世面的人,对诸多身外之物是不在意的。可惜他有软肋,譬如明月,譬如点将台。

明月和小王爷,在成长的路上相互陪伴。她让他感知了男女之爱,他为她初育的身体开辟了鸿蒙。情感是不知不觉中滋生壮大的。显瑒对明月,爱若生命。

点将台于小王爷,是儿时的歌谣,是父亲临终的嘱托,是所有旗人的希望,是镇守大清紫气的龙脉。面对各方窥觑,他委曲求全小心周旋;面对日本人的阴毒手段,干脆软硬不吃不予理睬。以显瑒的玲珑剔透,怎会不明白清朝的大势已去再难翻身?怎会不知道日本人的狼子野心,恶浪终将波及自己?可是,点将台是儿时就存在脑海里的信念啊,这种信念勇敢坚定,往往会陪伴人的一生。

小王爷为救南一,终于同意在日本人点将台转让合同上签字。为表达他潜移默化的变化,作者提出了生命轻重的命题,举出斯大林之子和救火少年的死亡,认为个人的荣誉和生命才是最重要的。

可我认为这是另一回事。

斯大林之子或是救火少年,无论他们看重的是个体生命还是国家财产,都是他们的信念。古时岳飞精忠报国,杨家将一门英烈,保的都是昏君。流芳千古,虽被批愚忠,仍受世人景仰,是为何?只为他们都是有内心信念并为之坚持的人。

他们都是一品的人。

我并不信小王爷会签字。小王爷在我心里,本是个一品的人物。如果说明月在他心里重如生命,点将台就是比自己生命还要重要的东西。更何况被日本人挟持的,只是个小小的南一?即使是明月,大不了一起死了,终在一起。活着不枉对天地,死了不枉对先人。

小王爷几时变得如此爱屋及乌,如此博爱生命?

我一字字地盯着看,只希望小王爷的签字是个计谋,哪怕结局惨烈也好。可惜…恨不能放声大哭。如此一品的人物瞬间被拉成了二品。再看一遍书,只看小王爷,这人物的精气神,连贯完美顺理成章,除了最后这一章。怎么想也想不通,个人将其归之为败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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