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案

《鬼吹灯》是一部中国大陆的网络小说,作者为天下霸唱,主要内容是盗墓寻宝,是一部极为经典的悬疑盗墓小 说。作者首创历史上四大盗墓门派——摸金、卸岭、发丘、搬山,其中摸金是技术含量最高,规矩最多的门派。“人 点烛,鬼吹灯”是传说中摸金派的不传之秘,意为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 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推荐等级:4.5星

特点:恐怖灵异

以下评论来自网络,供阅读参考:

评论1

本科毕业那会儿看的,完全被作者的文笔和脑洞折服,一度后悔当年没报考考古系来着。我大种花这么地大物博,保不齐这些邪门的事儿还真发生过,当时看完恨不得把书里这些地方全都自己走一遍,去实地考察一下。

评论2

八本都看完了,过来打个戳。

开始是在图书馆借的书,只有第一本,看完了等不及了,就在网上把剩下的看完了,看前面的部分的时候没有太大感觉,等看到他们到精绝古城,就不由自主地勾着我想往下看。

中间的第七本讲瞎子的经历的那个不是很吸引我,看个大概就翻页了,那时候觉得它特别长,我看了两章了,才下去1%,在这个时候吸引我看下去的不是剧情,就是想把它看完了,最后结局怎么样。

结局也挺好的,胡八一和胖子决定不再做盗墓的了。看见胡八一和胖子盗墓遇到各种新奇古怪的事情,开始觉得特别有意思,后来发现他们遇到各种危险,自己也跟着揪心,有一次在看鬼吹灯,同事拍了一下我后背,我忽然一激灵,感觉自己代入进故事情节了。

感觉作者把胡八一这个人物刻画非常好,特别的正能量,团队的任何人有困难,能帮就帮,很善良,而且特别的有谋略,遇到什么困难,都会冷静下来解决问题。

中间有一次,打算去美国,杨小姐劝他能不能不在盗墓了。胡八一当时同意了,说自己也不想盗墓了。结果教授想让他到深海拿一面秦朝的镜子,胡八一就犹豫了,因为那里太危险了,(我在看盗墓笔记的时候,对这种描写就特别失望,作者把吴邪写的特别身不由主,完全是被逼无奈,整个人都特别颓废消极)最后胡八一还是答应了。但是作者从侧面写出了,他不是教授的请求拒绝不了,他自己也是愿意的。

在深海的时候,他们想在每一个鲛人的嘴里都放入一个珍珠,但是自己盗的珍珠不够,需要捉一个大海蚌,那个海蚌已经六千多年了,他们想等取完珍珠,把他们再放回大海,最后海蚌被鲛人吃了。还是挺喜欢他们的想法的,之所以找海蚌,是为了自己生存,取了珍珠,要把海蚌送回去,不是那个港民想的吃蚌肉,盗亦有道。

孙教授真是整个小说的大boss啊,心机深沉。当他们一起去乌羊王的时候,胡八一也觉得教授特别诡异,耳朵里爬出尸虫,不敢碰黑驴蹄子,心里也想着一枪解决了他,但他心里有一杆秤,不能因为心里怀疑就解决一个人,自己没有证据,如果自己走到那一步,道德底线就没有了。实在是太有原则了。

昆仑神宫我觉得是对道德要求最高的时候了,要想把避尘珠放上去,需要同时放一个人的尸体(他开始的理解),他觉得如果走到杀人那一步,自己的原则会越来越低,一直没有动手,时间也剩不多了,他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不用他们任何人死。无奈小人度君子之腹,差点被港民把事情搞砸了,很明显港民做过这种抛弃人的事情,胡八一和港民为人不一样,和胡八一这样的人做事,心里会特别踏实。

看这部小说的时候,特别佩服摸金校尉,做事情太有原则了,先点上蜡烛,蜡烛如果灭了,一样东西都不能拿走。每一个校尉只能拿一次东西,(好像是一样),不能再去同一个地方盗墓,天亮不能盗墓。订这些规矩的原因也挺有意思的。

特意网上查了一下摸金校尉,没想到历史上真的有干这个的。看这部小说看的我心潮澎湃的,主角到了困境,自己也跟着害怕,等主角想出了办法,逃出去了,自己一身后怕,万一没逃出去可怎么办,要是自己到那个地方,第一章都活不了。

看这部小说想学历史,想出去旅游,去作者写的那些历史久远的地方,只是想看看那些地方的历史博物馆,或者当地的小故事。只有一种感觉,应该多读书,佩服作者的脑子,作者描写的深海的地理位置,脑海中没有反应过来,在每一个鲛人嘴里放入一个珍珠,然后最后看明白他们是从哪里找的洞,钻进去躲避的。树的结构也没看明白,从河里到海里,所幸要翻拍电视剧了,可以在电视上看,哈哈。

结局是杨小姐回到美国,胡八一喜欢上了杨小姐,可能会和胖子找她。很喜欢这个结局,自己再脑补一下,胡八一到美国,成为一名古董商人,和杨小姐生个小孩。

不过作者反对这样,他认为胡八一是个浪子,不应该和一个女人结婚生子。个人感觉不公平啊,浪子难道就只能四处漂泊嘛,他也想偶尔有个依靠嘛,回家看看老婆孩子啊,年轻的时候喜欢四处走,等他岁数大了,他就喜欢安稳的生活啦。

胡八一并不是喜欢盗墓,他也说了,自己原来是个军人,除了盗墓没有什么可以干的,自己又不喜欢安稳的生活。他最后完全可以做古董商人啊,四处收集古董什么的,偶尔挣钱,偶尔赔钱,也不是一成不变的生活,也是不断学习的。

我觉得浪子有的时候不是一直想流浪,年轻的时候想四处走走,等到年纪大了,他喜欢安稳的生活但是他没有办法退出那个江湖了,退出去可能会人追杀他,那时候一点自保能力都没有了,逼不得已。但是胡八一应该是自由自在的,想退出就退出,没有什么身不由己阻碍他,我盗墓完全是我喜欢,不盗墓只是因为不想盗墓。我觉得一个人幸福,莫过于一个志同道合的妻子(丈夫),一个可爱的孩子。

网上写导演也是这个想法,被作者拒绝了,虽然不是很理解,但是特别佩服,觉得作者有自己的想法风骨。很不喜欢那种只要把我的小说拍成电视剧,随便改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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