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简介

西汉武帝时期,狼女孩玉瑾先后遇到温文尔雅的小九和英姿勃发的霍去病,一场充满纠缠的爱情故事拉开帷幕。难以抉择之下,玉瑾选择了离开……

重返大漠的玉瑾路在何方?一幅更大的画卷即将展开:从大汉到匈奴,从匈奴到西域,战场上的变幻莫测,宫廷内的勾心斗角,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纠葛,让霍去病、孟九与玉瑾三人又会出现怎样的交集?在经历种种变局之后,玉瑾将面对怎样一个悲喜结局,且看《大漠谣》终结篇,待桐华娓娓道来——继《步步惊心》之后,作家桐华再写古代小说,向读者展示一段旷世奇缘。众所熟知的一个名字——霍去病,在桐华的笔下又是拥有何种风范的勇将志士呢?他可也有满怀的柔情蜜意?他是不是这部小说真正的男主角呢?桐华用其优美细腻的文字一步步揭开故事的结局。

推荐等级:8.8分

特点:古言

以下评论来自网络,供阅读参考:

评论1

漫天飞舞的风沙,处世独立的女主,只一眼我就喜欢上了《大漠谣》。已经不记得是在什么样的情景下看的这本书,只记得看的时候,心随着情节起伏上下唏嘘不已的感觉。金玉,那个像精灵下凡的女孩,站在远望的沙浪间,风沙卷舞着她衣带裙飞,说不出的灵动与惊艳,搅乱了霍去病的少年心思,也抓住了我的视线;而那一株,开的缠绵的金银花,揪住了金玉爱孟九的思绪,也纠缠了我的不忍~~~也许太希望,这个精灵样的女孩能够活到过去的自由与坦率,也许也因为霍比孟爱的简单,于是,从一开始就希望,金玉能够与霍修成正果~~~还记得,当金玉,答应霍的求婚的时候,我有种很欢喜,很释然的感觉。孟九是个可怜的人,因为子嗣而断送了自己的幸福,尽管能够在最后幡然悔悟,可是,时间不等他,金玉也等不了他,错过了一时,错过了一世。他爱的太复杂,爱的不忠诚于自己的心,爱的太压抑。也许也只能叹息一声,来总结我对孟九所有的感觉~~~

当然不能不提狼王,不能不提那两只信鸽,这些都是亮点,在这本书里,有野与灵动的结合,而且还结合的那样完美~~~

评论2

桐华的书好看,经常看得我废寝忘食一把鼻涕一把泪的。代入感强,经常让人沉浸其中,设身处地站在各位主角的角度考虑问题。更要命的还是,一旦你站在各角色角度考虑问题,就会进一步发现其实再可恨、可怜的人都情有可原。也不缺乏拔高的人生哲理,譬如“雨后霓虹,云海日出,春日繁花,人世间的美景大都难以拥有,不过驻足时,曾经历过的美丽已经足够了”或“很多事情懂得是一回事,亲眼看到它发生又是另外一回事”,把一个狼女金玉与匈奴单于、商贾全才孟西漠和大汉名将霍去病之间的爱恨纠葛写得十分动人。可桐华也不是完人,又年轻,难免用词遣句重复多又不够精练。待到故事看完,掩卷细一咂摸又觉得故事本身有若干逻辑漏洞,觉得评分高降低自身品味。可转念一想,她作品蕴含其中的这番动人情怀和练达胸襟,却不是人人都有。

评论3

看罢《大漠谣》,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很少有一本小说,在我看完第一遍后,忍不住马上就开始看第二遍第三遍,还忍不住上各种论坛贴吧去看别人的感想和讨论。

我非常喜欢这部小说。细读3遍,深深以为桐华在创作这部小说时是很认真很细致的。所以看到很多人难以理解金玉的“移情别恋”,觉得她变心太快,甚至因此讨厌起她的性格,或将全部罪责怨怪到小霍的身上,我不禁觉得有些不忍心。

在我看来,桐华为金玉的感情转变编排得煞费苦心,虽只短短半年时间,却是经历了死心——换心——移情——倾心整整四个阶段,是一段相当完整而又很有说服力的心路转变历程,希望各位看官愿意听我娓娓道来。

第一阶段:死心

小玉的离开是伴着心灰意冷而行的。可是小玉对孟九的心究竟死到了什么地步,我是看了第三遍时才体会到的。以下面这段文字为例。这段话讲的是小霍“绑架”小玉后,先打了个小胜仗,然后要只身回一次长安,希望小玉留在军营里等他,回去前夜,两人之间的一小段对话。这段对话初读时我漫不经心地匆匆浏览而过,可再读时却意外发现原来是如此的触目惊心:

我冷哼一声,翻身背朝向他,“对了!你回了长安,千万别告诉别人我在哪里。”

霍去病沉默了一会问:“任何人吗?”

我脑中闪过李妍、红姑等人,“嗯。”

“好。”

你注意到这段话的蹊跷了吗?当小玉说不要告诉别人时,小霍为什么要“沉默了一会”,他说的“任何人吗”又是指的是谁。当小玉轻轻回一句“嗯”的时候,小霍耳中听到的是什么?他听到的其实是“不要告诉孟九我在哪里”。所以,小霍回长安对九爷隐瞒小玉的消息,实在不仅仅是百分百纯粹地“一己之私”啊,他心中有小玉的“嘱托”,他事后也承认自己的自私不够君子,但这种自私其实已经被小玉的一句“嗯”而在小霍的心中合理化。

好了好了,我不该忍不住为小霍辩解。这里我要说的重点并不是这个。真正让我触目惊心的是,小玉的“脑中闪过李妍、红姑等人”,为什么桐华要这么写?桐华真正要写的是,小玉的脑中没有闪过九爷!是啊,重读一遍才知道,小玉当时已经心灰至此,她压根儿就不认为九爷会想要知道她在哪里!

类似这样的暗示其实还有很多。小玉不是没有机会,可她对九爷的心真的死了,让她错过一次又一次机会。在营帐外士兵向小霍低声汇报有人寻找自己的时候,小霍骗她说是车夫(这件事的确是很不君子,该打!但是做得好!^ _^),以小玉的玲珑剔透心,真的是那么好骗的吗?可是她为什么相信了,因为心死了,她想不到九爷会派人找她;后来和李诚在外吃饭的时候看到苍狼印的人在找一个年轻姑娘,以小玉的心思敏捷,她为什么想不起来那个苍狼印是什么,为什么偏偏想不到对方在找的年轻姑娘是自己,还是因为她的心已死啊,她真的是做梦也不相信九爷在找她啊!可其实除了九爷当时又有谁会这样找你呢?!为什么你想不到呢?!

小玉的心死到什么程度,还有一例可以为证。她和小霍一起回到长安后,红姑告诉她九爷一直在找她,小玉的反应是什么?

他还需要问别人我怎么离开长安城的吗?既然本就是无情,为何却总是做出几分有情的样子?又舀了一瓢冷水浇在身上,似乎想要彻底浇灭很多东西,“红姑,叮嘱下见过我的人,我回来的事情先不要透露出去。”

连小玉自己心里也是这么想的,大家又何必怨怪并且一百个不相信霍去病的“我的私心就是不想让他再伤害你,只想让你忘记过去的不愉快,不再和过去纠缠,我的私心就是要你能开心。”!

话至此处,大家还要责怪金玉的移情别恋甚至说她水性杨花吗?在我看来,她和小霍的开始是在对九爷已经完全死心了之后。这种死心,不是“我先离开长安这个伤心地再说”的逃避,而是避无可避彻头彻尾的绝望:九爷,你是真的怎么也不肯要我,我是真的对你不再抱有期望了!

第二阶段:换心

这里的换心,我的意思其实是将心比心。(抱歉,一时想不出更好的词。)

这换心,说得直白又俗气一点,几乎等同于同情。

是的,我觉得若小玉对小霍有同情之心,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他们俩其实是如此相似,都是一根筋通到底,“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不管对方如何拒绝或者躲避,死心塌地一往无前。小玉在九爷那里伤的有多痛,她就有多能体会自己对小霍伤得有多重。这其实在上半部书里就有非常完整细腻地描绘了。

那为什么我要在这里说这场“换心”是第二阶段呢?因为这番将心比心的心意,恰恰是两人感情得以进一步发展的奠基石。没有这番心意,我认为他们两个根本就不可能开始。

初读小玉被拐走之后的种种,其实我心里也有纳闷。这女人为什么不逃走呢?你又不喜欢霍去病,又那么聪明机灵,你真的逃不出这军营吗?后来霍去病自己走了,你还乖乖待在那里等他!的确,非吾不能,实非所愿也。小玉是真心愿意留下的,不是因为喜欢霍去病,而是这一番将心比心,不愿自己被伤完再来伤害小霍的“同情心”。

我挺喜欢小玉重新遇到匕首后假装自杀吓唬霍去病的这一段:

一旁的胡人失声惊呼,霍去病的脸瞬间血色全无,仓皇地来拽我,却已是晚了一步,刀整个没入胸口,他只来得及接住我软倒的身子。我眯着眼睛看他,本来还想假装着逗他一会,可他的手,甚至整个身子都在抖,抖得我的心竟然疼起来。 我忙站直身子,笑嘻嘻地把刀抽出,手握着刀尖用力一按,整个刀身回缩进刀柄,“你傻了吗?你又不是没有杀过人,刀入心口,怎么可能一点血不流?” 他愣愣看了我一瞬,猛然怒吼道:“我的确是个傻子!”一挥袖子,大步流星地离去。 我赶着去追他,“别生气,我刚才就是一时性起,逗你玩一下而已。” 霍去病一声不吭,只是快走。我随在他身侧亦步亦趋,不停地赔礼道歉,他却一眼都不理会。如果不是关心则乱,以他出入沙场的经验,怎么可能没有看出我的玩笑?再想到他刚才瞬间惨白的脸,我心下内疚……

我相信在这一段之前,小玉满心想的还是怎么样逃离这座军营;可是在这一段之后,她是真的被震撼了,眼前这人竟是如此爱她。之前在长安的时候,小玉怎会不知小霍对她的情意,可那时的小玉满心满念只有九爷,为求心安理得,恐怕会无意识地拒绝深想小霍对自己的深情,只是把自己当作小霍闲暇之余嘻嘻哈哈的戏耍闲情或身为天之骄子对所爱之人志在必得的执念;偏偏在此时此刻,一把匕首探出了小霍的情深意重,小玉明白了,眼前之人真的把自己看得很重很重。自己怎么忍心伤他呢?还是留下来陪他吧!

其实,身为一名霍党,我实在不忍心也确实并不认为霍玉恋始于“同情”二字,但是如前面所说,没有这番将心比心,我诚以为两人的恋情难以发展下去。同时我也要说,这也并不是真正的“同情”。我不相信真正的爱情是可以建立在同情的基础上的,如果因同情开始,感情一定不会维系的长久而且会极不稳固。所以,各位看官,请大家一定要记得啊,小玉对小霍不是没有感情基础的,早在这番将心比心之前,小玉就是对小霍动了情的。正如小霍自己所说,初见时你为何回头;回头时你脸红了你可知道?小玉刚来长安的时候,想找的是谁?穿越长长的通道亭廊希望见到的又是谁?其实感情的种子在霍玉之间是要早于孟玉之间种下的,只是小说就是这样,这种子甚至还未萌芽,因缘交错间,另一颗就抢先探出苗来了。

第三阶段:移情

我觉得吧,在小玉真正彻底爱上小霍之前,她真的只是把小霍当作自己移情寄托的对象了。

小玉是一个非常渴望爱,需要爱的女子。不要看到她向往自由的表象之后就停住了,她其实在内心里比一般的女子更害怕孤独,更渴望温暖和陪伴。一直都非常喜欢小玉后来反复提到的“有去病在的地方就是家”,对她来说,一路走来一直如此,一开始是有阿爹的地方就是家;后来剧变之下,狼兄就是她的家;到了长安之后,家自然是石府,有九爷的地方就是家;最后才是小霍。这样一个女子,是离不开爱的。李妍这样的女子,可以没有爱而孤独地活着;但是金玉这样的女子不行,没有爱,她活不下去。没有爱,她就会去找爱。

是的,小玉同时又是一个情商非常之高的女子。她注定不会一直孤独,没有爱的时候,她会去找到爱。我们可以暂且不说爱情。小玉初到长安时,是如何对红姑的?红姑骗了她,甚至绑架了她,可小玉想的是什么?“我初到长安,多一个敌人不如多一个朋友”。情商之高,让我佩服。这样的人,是交得到朋友,也抓得住爱情的人。于是,不管无意还是有心,小玉在又一次深深地感到孤独的时候,抓住了霍去病。

这里我不仅仅是指失身那一段。我觉得桐华在铺陈“移情”的这个阶段时也是用心做足了功夫。我们不妨回顾一下小玉在那一段时间的心情:回到大漠这个旧时伤心地,这里已没有了阿爹;用心交了李诚这个小朋友,可是对方死在了自己面前;和九爷之间的爱情信鸽,大气而悲壮地牺牲了;最后只剩下了狼兄,可“狼”家已经有了和睦温馨的家庭,再也不能陪伴在她身边烤火了。天地茫茫,我的身边还有谁?我该何去何从?这不是自由驰骋,这是流浪。

在小玉需要移情需要寄托的时候,小霍的表现,堪称完美!其实小玉起初恋上九爷的时候,又何尝不是对阿爹的间接“移情”呢?很多次,桐华提到,九爷在灯下等小玉的身影,就像阿爹。现在,终于轮到小霍了!初到军营,小玉穿上男儿装,小霍帮她梳头时,小玉看着镜中的影像又何尝没有想到阿爹,又何尝没有泪眼迷蒙?阿爹教会小玉做“人”,教她直立行走教她说话,而小霍就在这片大漠上让她学会骑马,不是为了好让她骑马陪他行军,而是因为相信她会喜欢这种纵情驰骋的感觉。小玉学马累了,他就帮她按摩;小玉喜欢匕首,他就帮她重金买下;小玉不开心,他就哄到她开心;大胜归来,只是短短几日的离别,他什么都顾不上就只是第一时间回来紧紧握住小玉的手呼呼大睡;在北地郡重见,他情之所至率性而为的拥抱“我整整担心了一个月,就怕接到信说你不见了”,又是多么的动人!

而且,不仅仅是因为这个人对你好哦,这个人可是霍去病!他是聪明的,他要小玉和他一起去西域去战场,他要让自己心爱的女人看到自己最帅的一面。他做到了,几日几夜不合眼的坚强,没有援军独往祁连山的果敢,射隼时的一流箭术和耐心坚忍,处于不利情势下的稳定意志,这个人为什么能百战百胜,小玉全都看在了眼里。

人非草木。一个这么好的人又对自己这么好,正如霍去病自己说的,“玉儿,你躲不掉的。”

所以,什么都不用多说了,为什么会有失身,为什么同意下嫁,在小玉最需要爱的时候,小霍给了她她最需要的东西。她不可能不移情的。是的,爱,有时候,就堪堪赢在了,或者输在了,时机二字。

第四阶段:倾心

失身是一场醉酒之后的放纵,仅此而已。

以小玉,小霍和九爷三人的个性,如果只是这场失身而已,后面的故事还不知道会怎样纠缠不清,剪不断,理还乱了。

直到湖畔,小玉在狼兄的目光之下答应了嫁给霍去病,她对霍去病,有理解,有赞赏,有将心比心的同情,有深情难却的感动,有孤独绝望之下的依赖,甚至还有失身之后的慌乱,可远远还没有到达她对九爷那般的深情不悔和认定了就是你的倾心相许。

如果故事写到此处,仗也打完了,嫁娶的诺言也许下了,两人就这么回到了长安,那么故事就不好看了。这三人之间的感情纠葛必定会使三个人都痛苦不堪,读者也会看得索然无味(就是喜欢看女主在男主之间犹疑不定虐来虐去的例外)。

所以,桐华在回长安之前为我们准备了什么呢?是最精彩绝伦的三场好戏:初吻、逃命、蹴鞠。她是偏爱霍去病的,为他创造了一切赢得美人心的条件,却把九爷置于死地。是的,她生生加出来的这三场戏,让金玉再无力量控制住自己的心,全心全意地爱上了霍去病,九爷再无机会。上天就是待九爷不公!(桐华,你就是待九爷不公!!!)

伊稚斜是谁?金玉小时候最倾慕的人,她眼中的匈奴第一勇士,用伊稚斜自己的话来说,小时候的金玉,眼睛里只有伊稚斜一个人而已!(当然除了她阿爹啦~~~)桐华安排霍去病打败了伊稚斜,是不是有点刻意?(掩嘴偷笑啦)初吻这一幕,真正写的是荡气回肠。我明知结局是喜收场,明知霍去病不会死,可还是看得我心都揪到了一起。在众人面前,在赴死之前,霍去病撩开面纱的这一吻,仿佛天旋地转,仅仅是文字还没有画面,就让人目眩神迷心驰神往,作为一个读者,我都不能自已了,书里的金玉又如何自持?你就要消失在我眼前了,我才知道,你早把自己深深地刻在了我的心上!

之后就是逃命。呵呵,这样的剧情安排,让九爷情何以堪。携手同游都容易激生感情,更何况是一起逃命!!!这是一起求生的刺激与惊险,也是一起赴死的决绝与痴心。两个一起经历过这样的事情的人,还要经历什么才能分得开?

再然后还有蹴鞠。一开始吧,不是很理解桐华为什么要写这么一章。霍玉之间是如何相爱的我已经了然于心,又何必非要再写写小霍蹴鞠时俊俏风流的身姿呢,生怕小玉对他的爱还不够吗?(又掩嘴偷笑)不过重看这一章,大爱!很喜欢桐华在这里对霍去病性格的补充。是的,原来,他不仅有勇,他更是有谋,他连骄傲不羁,奢靡浪费都是有原因的!他可不是一个平面的战神形象而已,他是立体的,战场之外,朝堂之上他一样可以驰骋无敌,他真正当得起他自己说“非不懂,乃不屑”这六个字时的潇洒神态!好了好了,我不得不承认,身为霍党,我是幸福的。小玉也是幸福的,在她已经决定嫁给这个男人之后,这个男人还能给他惊喜:原来我嫁的是这样一个了不起的男人!至于蹴鞠时的描写,哈哈,其实我还是觉得有点过,桐华你还是觉得有点不放心吧,是不是有点生怕读者还是不能明白和支持霍玉恋?我虽觉得有些刻意和夸张,但是还是真心喜欢这段文字,可以让我等霍党痴心地YY一番:

他若风之子,身法轻盈灵动,变幻莫测,时而充满力量,矫健若游龙,时而以柔克刚,翩翩若惊鸿。如雪白衣过处,轻快敏捷如脱兔,洒脱飘逸如处子;宛若一柄绝世利剑,出时雷霆收震怒,罢时江海凝青光,吞吐间无人能挡。他姿态闲适,潇洒随意,白衣未染寸尘,对手却已血溅四方。
金色阳光下,他的身姿美得触目惊心。四周雷鸣般的喝彩声、助威声,一切都在耳中消失,我的世界一片沉静。万籁寂静中只有他风中飞翔的身姿。在这一瞬,我知道,终我一生,我永远不会忘记今日所见,即使发丝尽白,眼睛昏花,我依旧能细致描绘出他的每一个动作。

什么叫“即使发丝尽白,眼睛昏花,我依旧能细致描绘出他的每一个动作。”到了此时此刻,金玉“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的会是谁,你们还不明白吗?

罢了罢了,我已一吐为快。

不论我的理解是对是错,《大漠谣》是我看过的最喜欢的爱情小说。它有爱有伤,美得近乎童话却又似乎合情合理,它有近乎完美仿若无所不能的三位主角,它会是我心头久久不能忘却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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