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莳圈扫文组xuan 书评评分9 )这本书一共有三篇中短篇小说,七篇短篇小说,先简单说一下剧情。

首先是棋王,讲述“我”在下乡的路上遇到一个叫“王一生”的人,王一生的外号是棋呆子,无论在哪里都要下上一盘象棋,还会和别人pk,后来在学校赢遍所有人就去城里找高手。当“我”和王一生相遇时,已经听过他的大名了,两个人通过交谈成为朋友,后来下车之后他们分开,有时候“我”在乡下干活的时候总会想到王一生,有一天王一生来找“我”了,王一生还用象棋赢了“我”们队里的一个人,之后就离开了,再次相遇时是一场象棋大赛,王一生没能参加比赛,最后比赛结束后,王一生找来比赛胜利的前三名比赛,王一生同时大战九个人获得胜利。

我说的比较简单,很多有意思的事情我都没有细说。我喜欢这篇里面关于吃和馋的理论,王一生就是一个不馋的人,他对饭很珍惜,不管吃什么能饱就行,而馋就是不但要吃,还要吃的好吃的舒服,不但是身体上的满足还要精神上的满足。

树王,也是发生在知青下乡的时候,“我”在下乡时遇到的一个叫肖疙瘩的人,是一个力气很大,对砍树和磨刀很有研究的人。在乡下每天要去山上砍树,砍掉所有的树,种上有用的树,山上有一棵很大的树,书上是这样描写的“早上远远望见的那棵独独的树,原来竟是百米高的一擎天伞。枝枝杈杈蔓延开去,遮住一亩大小的地方。”当时大家以为这就是树王,后来才得知树王是肖疙瘩,可能这是一个预示吧,他们都是树王,大树的毁灭也预示着肖疙瘩的结局。由于当时思想封建所以有一些人要求一定要把这棵树砍掉。当他们去山上砍这棵树的时候看到了肖疙瘩,肖疙瘩阻止他们砍那棵树,说要砍就往我身上砍,问原因,他说“我是粗人,说不出来有什么用。可它长成这么大,不容易。它要是生个娃儿,养它的人不能砍它。”

“可这棵树要留下来,一个世界都砍光了,也要留下一棵,有个证明。”

最后树还是砍了,砍了整整四天,肖疙瘩也守了四天,之后肖疙瘩就一病不起,后来烧山的树时,有一只麂子奔入火中,(之前大家一起上山找大树的时候遇到一个小孩就是肖疙瘩的孩子,那时也遇到一直麂子)书中这句话印象很深,“我这才明白,我从未真正见过火,也未见过毁灭,更不知新生。”后来肖疙瘩去世了,把肖疙瘩的棺材埋在离那棵大树不远的地方,后来下雨棺材露了出来,最后肖疙瘩被火化了,骨灰仍然埋在哪里,后来哪里长出来一片草,生百花。有人说这草是药,可以医刀伤。

孩子王,和之前的两个故事一样也是下乡,主角在开头就就被书记交过去,说要他去学校里教书,这就意味着不用每天干活,去教书更轻松。但男主的心里很慌,因为他只是高中毕业,现在要去教初中的孩子,当他到学校之后发现,孩子们没有书,每天都要把内容抄到黑板上,孩子们再抄下来。房子很破,孩子们虽然已经初中,但是识字的水平只到小学而已,之后他没有按照上级的方式来教大家,而是先让大家认字,之后写作文,在这个过程中他认识了班里一个学生叫王福,这是一个很爱学习的孩子,男主认识他的父亲,是一个力气很大的哑巴,人很老实。(中间省略了很多事)后来男主因为教课方式被撤职,走之前他很平静,只说想要带走孩子们写的作文。

之后的七篇短篇小说有的写一件小事,有的写一个地方,我最喜欢的是最后一篇,《魂与魄与鬼及孔子》,里面有一段说,怕鬼的人内心总有稚嫩之处,其实这正是有救赎可能之处。后面还谈论了一些很有意思的观点,比如“从世俗现实来说,看来我们中国人看肉身重,待灵魂轻。再进一步则是“只重衣冠不重人”,连肉身都不重要了,灵魂更无价值”。

阿城的文笔很细腻,无论一件事还是一个东西,都说的很细,比如树王里面把磨刀这一点,说的很细,怎么算是磨的好,要磨成样子。人物性格也是描写的很有特点的,每个故事的配角立场也是十分鲜明,很真实。无论棋王还是树王孩子王,他们都是一些在乡下的普通人,但是他们的思想和追求一点也不普通,他们都把一件事做到极致,下棋,砍树,教书。这些都无关身份无关金钱,他们不善言辞很沉默,他们只是把某件事做到最好。很喜欢阿城的主角,有一种特别的魅力,很吸引人。

所评书籍:《棋王 树王 孩子王》作者: 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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