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莳圈扫文组 凯旋 9分 书评推文)中华古典戏曲文化和刺绣艺术的结合,不可多得的民国好文,互穿文中的精品!

这是我为这位作者的小说写的第三部书评了,我只能说,这个蓝紫大大实在是宝藏作者啊,能在经典之上写出自己的风格。

书名很简单,一字之差,我马上联想到最近的大爱《招魂》,看进去才发现,原来是取自名曲《牡丹亭》片段《离魂》,讲的是灵魂互穿的故事。我一般不大看互穿这种题材的,古穿今,男穿女,各种穿,大都是天马行空,很难自圆其说,可是这篇,真的很不一样,一上来就被吸引了。

作者的笔力真是太强了。跨越百余年,从清末到民国,再到抗战,围绕着牡丹亭和顾绣这两大江南文化瑰宝,借着一枚能吸精转魂的汉代古玉璧,展开了两段情,三代人,的传奇大戏。

开篇是清末,有点像白话小说,江南小镇乔家大院,古香古色的感觉,乔家老爷,书香门第世家大族,隐居乡野,不问世事,一生只为一出戏,那就是昆曲《牡丹亭》,为此甚至家中养了个戏班子。

吴菊人,字陶然,这么一个文绉绉名字的人,其实是个性跳脱的痴情人,文章中他的外貌描写不多,但是形象活灵活现,他商甲出身,家中行三,因一场寿宴见识到了乔家的风雅,打开了他的天灵盖,开始向往那种悠然自在的生活;因一件戏服上逼真灵动的花叶而钟情于有如此巧手绣技的人儿;更因一副画而与画中美人结缘。

吴三少这个人物非常的讨喜,他的个性十分鲜明,书中形容是“胆大妄为之极,具势在必得之心,又在负气暴怒之下,还有三分轻薄无赖之人”,指的就是他求婚被拒气不过,又朝思慕想,大白天斗胆偷偷潜入闺房去一窥真容,结果只看了一眼女公子的睡颜,从此万年。

文中三少关于赚钱和人生的独白真的很让人共鸣,即使到今天也颇具意义:人生的目的是什么,日日钻营赚钱,可从来没有悠闲日子,赚钱成了人生目的,赚了钱没生活又有什么意义。多少人有了钱却忘记了初衷,这也为吴三少远走西洋埋下了伏笔。文人求仕,商人逐利,无非就是想过上乔老爷这样万事不愁随心所欲的日子,而有些人生来就已经在罗马;可叹他吴家虽积攒下巨富,却独缺风雅,他希翼娶了乔小姐,就有了一条通往风雅的捷径。

彼时,乔家小姐于他,不过是一个模糊的影子,性情脾气一无所知,而他之所以如此沉沦忘我,实际上是羡慕乔家的高雅脱俗率真至性的家庭氛围和成长环境。正是这种对自由生活的向往,让他最后接受并且与来自五十年后的洋派民国新女性紫菀倾心相爱,尽管他知道她其实不完全是当初他求取的那个温柔腼腆的淑女乔之琬。

吴三少与紫菀的爱情一开始就是火火热热,充满了欢乐,一个敢做敢闹,一个能忍会哄,大小姐发脾气咬了三少手臂,被冠之以“噬臂之盟”;三少略施小计,让大小姐“碰巧”喝了两碗八宝茶的各一半,结果正圆了“合卺”之礼;大小姐不小心手割破了,却拿合卺的白丝巾包扎,然后被误会“礼成”。

三少的痴情真的不是一点点,为求见佳人真容敢翻墙入室,堪称中国式的罗密欧;为了心上人闺中的绣球花,就买了一株二十年的木本绣球植到院子里,又买了草本绣球二十盆;他怼自己大哥那段手足与衣服之说简直就是现代男人也难得有这种觉悟;挨了巴掌也不恼,被佳人咬了更是不躲不避;至于后来紫菀各种惊世骇俗的言语和举动,她如何认识未来“国父”孙先生,她如何会滑冰会洋文会各种西式礼仪,他都听之认之受之,即使知道不妥,也从不质疑,这真是“爱到深处才由她”。只要她眼中有他,看着他如同他是天,他就“欢喜得忘乎所以”。

他的一腔疼爱至诚炽热,令她如飞蛾扑火一般,明知不属于自己还是忍不住要靠近。两人相爱之后,紫菀心中的犹豫恐惧,对换魂之后命运的畏惧和对三哥的不舍,自我折磨又有苦说不出;后面给花打雨伞,雨中哭喊妈妈,把少女想回去又不舍的心情写的真是令人心疼。。。

她说:“我不是宛玉,我是小雏菊花,你怎么办?”

他说:“是花是玉都不要紧,至要紧是你。”

简单质朴的语言,蕴含了多少的深情啊,爱你,只因你是你,“你自我而生,专为我一人而活,你是我的宛玉。”从此以后,她只是他的宛玉,他只是她的三哥。

因为爱,他宠她上天,她怎么使性子他都曲艺迎合,她说不拿针,他就说不拿,你什么都不用做,只要开心就好;洞房后考题,一天三道,他求之不得,意犹未尽。看他俩的婚后日常相处,真让人只羡鸳鸯不羡仙。

然而,情到深处人孤独,爱至穷时尽沧桑,最终三哥壮年早逝,紫菀一人守候在他身边,最让人心疼的是紫菀明知道他将不久于世,却无能为力,她毅然决定在家里守着他而不住院,疾病也不能让两人分开,不离不弃,令人唏嘘不已。。。

因着紫菀现代女郎活泼明媚的性格,他俩的相处更像是近代的爱情,反而之琬和夏阳的故事更像传统的古代爱情。之琬更多是受牡丹亭影响,把穿越到几十年后的自己当成了如杜丽娘一样离魂再生,而她想象中的夫君,则刚好就是如夏阳这般温言软语体贴关怀的“柳郎”。她是身不由自住,魂儿莫名来处,真是情不知从何而起,又教人一往情深。她本就自幼受牡丹亭的耳濡目染,整日如杜丽娘般多愁善感,因着夏阳一句话“一个魂儿两个人用”而情起,就完全陷入了如梦般的恋爱之中。

整个故事穿插了好多戏曲名段,一番又一番,老中青戏迷戏痴,乔老爷,沈九娘,琴湘玉,白荷衣,一个个为了戏曲艺术着迷痴狂,上演一出出悲欢离合,有种类似李碧华的《霸王别姬》的感觉,戏如人生,人生如戏。

作者精通各种古文戏曲,文中处处有戏曲,溶戏曲于故事,对话中穿插着吟唱,宛如电影中的旁白与配音,段段戏紧扣情节,句句词直指人心:紫菀和三哥回门时生情,戏台上唱唐明皇与杨贵妃的《长生殿 密誓》,在天愿为比翼鸟,在地愿为连理枝,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之琬和夏阳的初相逢,戏中唱小生的《山桃红》:如花美倦,似水流年,幽闺自怜,相看俨然,自然引出两人关于戏曲的对话。而两人经年离别后重逢,琴师们奏的是《朝天乐》,刚好应景他们的大团圆结局。

最后一章魂语,两人的灵魂在冥冥中对话,妙语如珠,嘻笑怒骂,宛如两人生前在一起的种种情景重现,历历在目,睹物思人,见景生情,这么多年,紫菀守着这个留有三哥音容笑貌的宅子,一日日追忆往事,触手可及的一景一物都有他的影子,可是偏偏身边再也没有了那个温热宽广的胸堂,面前再也没有了那个含笑戏谑的眼睛,她的心该有多痛啊,看的我眼泪忍不住掉下来。

整篇故事里为了爱情最最勇敢的人就是紫菀,因为穿越离魂而导致个人人生轨迹变化最大的就是她,因着她才有远洋法国经商的经历,才有唤茶的异国情缘,才有了小吴霜,和小紫菀的名字;对世界的改变最大的也是紫菀,因着她才促成三哥结交孙先生,助他革命成功。

她从开始的被动穿越到过去,回到自己外婆之琬的那个时代,从最初的种种不适应,到被三哥的情愫打动,每一幕都描写地非常生动感人。她因为知道每个人的身份和大概的历史走向,其实心里是充满矛盾和挣扎,可是作者在描写她的心理活动,在爱情和亲情之间的反复挣扎,又描写的非常合情合理,非常巧妙地化解了穿越中的伦理问题。

来来去去,终究是为了一个“情”字:回去是为了亲情,留下来又是为了不舍爱情。她有过回到疼爱自己的父母身边恢复自己原来身份的机会,可是拥有这一切的代价就是要永远离开她的三哥,重回父母怀抱的每一个温馨时刻,都让她不可避免地回想起跟三哥在一起的美好时光,特别是帮助父母亲重逢的过程竟然机缘巧合借助的亲戚也都因了三哥的缘故,时间越长,对三哥的思念越深,父母有彼此相爱,可是三哥只有她,抵不过离开三哥的痛楚,最终她毅然决定离开父母,回到三哥身边,深海里那纵身一跃,这是怎样为爱奋不顾身可以抛弃性命甚至灵魂的人啊。

再看之琬,她的穿越,到了自己未知的未来时代,可是却感受了从不曾拥有的父母亲情,还有现实版的梦中情人柳郎,如此,她虽惴惴不安,却也欣然接受,这一切都是她所向往的,所以她也有过抉择,跟老狐狸的较量,跟命运的抗争,自幼就被关在深宅大院思想守旧封闭的她能有一次把握自己命运的勇气,而她选择了留在这个开放的新世界,开启新的人生,这也是真的不容易,但是她骨子里还是守旧的,一生只得一人白首,从一而终,所以她在和夏阳短暂定情后,如王宝钏般苦守十几年,始终坚信誓言坚信爱情,不管是颠沛流离的奔波逃难,还是生活的贫苦,都不能泯灭她心中的恋情。

作者的构思非常巧妙,与一般的穿越文大不相同,情节曲折,逻辑缜密,穿越的各种细节都考虑的仔细周全,加上一些恰到好处的奇幻,让整个故事首尾呼应自圆其说。之琬当年的喜帐被紫菀不小心烧破的一角,最终还是由之琬自己缝上了;吴霜还是嫁给了秋白才有了小紫菀;紫菀之前看到的树上刻的宛玉二字,最终还是由她亲自动手刻成。三代女性的爱情,兜兜转转,轮轮回回,虽被命运之手拨乱了,一切还是沿着原来的历史轨迹发展,谁是谁命中注定之人,谁是谁的良人佳偶,姓甚名谁都不重要,只要珍惜眼前人,在意身边人,守住自己那颗心,守护那片情,就好。

整个故事跨越近百年,从古到今,地域横跨整个地球,从江南乡下古镇到上海租界,从法国,英国到美国,各地的风情都描写地栩栩如生,作者精通中文典籍,融会贯通,莎翁的爱情诗和古老的诗经之间切换自如,戏曲中与现实中的的人物一个个轮番上场,牡丹亭的传奇贯穿整个故事,让人在如梦如幻的世界里真的体会到那种如痴如醉的爱情,只愿长醉不醒。文中关于顾绣这一文化瑰宝的描写,更是宣扬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以针代笔溶画于绣,仅赠不卖,体现了传统文人的风雅和品格,给整个故事增添一抹传奇色彩。

所评书籍:《离魂》作者: 蓝紫青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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