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莳圈扫文组 凯旋 9.3分 书评推文)年少相知相识,失散多年,又再次重逢……

听起来多么不可思议的一个故事。
真的会有人跟电影里一样等一个人那么多年吗?

这是一个粤语风格的青梅竹马文,书名起得简直太贴切了,“得闲食饭”,广东话的意思就是有空一起吃饭吧,类似于“下次再约啊”这样一个比较敷衍社交的告别方式。但是这个故事当中的这对男女,却真的是一起吃饭,因吃饭而相识,生情,更是因饭而重逢,所有的故事都是围绕吃饭而产生的,用女主的原话来说:“我跟他见面的节目基本就是吃饭,主打的就是一个恩格尔系数。”

女主易慈,一个帅气逼人的女孩子,又高又瘦,力气大,跑得快,从小的梦想是打篮球,成为篮球明星。当这个年龄别的女孩子都沉迷于情情爱爱的时候,她的偶像是篮球球星。

她发质很健康,发量浓密,又黑又亮。而且这小姑娘长得也好看,浓眉大眼五官英气,眼睛特别有神,感觉她留长发随便扎个马尾就特别漂亮了。

这个样子让我想起假小子造型的靓靓,又有点像漫画中的元气少女。。。

女主易慈最大的特点就是“吃”。 头脑简单四肢发达干啥啥不行吃饭第一名说的就是她。女主太会吃了,文中多次描写女主吃饭,但在每个人的眼里又是不尽相同———

相亲对象对她第一印象居然是吃播博主:

“吃的太香了,完全是光看她吃都能感觉到饿的程度;吃相很好看,沉浸式吸入食物,专注得吃,每一刻都珍惜又幸福,吃的时候眼睛圆溜溜亮晶晶的,特别赏心悦目。”

男主看女主吃饭,明目张胆地秀色可餐:

“她吃饭大概算是好看的。吃得香,不扭捏,每吃一口脸上都会洋溢出一种幸福感,看她吃心情会变好,胃口似乎也会变好。李钧意吃一口看她一眼,权当拿她下饭。”

她心无旁骛地吃,李均意心无旁骛地看,相安无事。
“你吃东西好香。”他突然感叹,“真的在两眼放光。”

男主李钧意,校园男神,完美得像个假人,没有缺点,永远是第一名,成绩好得对其他人来说很不礼貌,然后体育也很好,扣篮牛逼,他的外号是“神的儿子”,字面上的一样,他是神父的养子,他还会弹钢琴,在教堂里为唱诗班伴奏,那画面是多么的神圣美好。

少年时他是严格的天主教徒,清心寡欲,对食物只求饱腹,无口福,于是易慈口出豪言:姐姐带你去吃香喝辣的。跟着她,他吃遍大街小巷各种美食。成年后,他开始研究食谱,来到她的城市,开了家私房菜馆,就为了等她来吃。。。

文中提到最多的吃食--苦瓜,在这个故事中占了很大的戏份哦,自打少年李钧意第一次去易慈家吃饭,就跟苦瓜结下了不解之缘,第一次吃饭就旁观了因苦瓜煎蛋导致的母女大战,易小姐饭都没吃完摔门而出。之后的每一次,在她家饭桌上帮她所吃的每一份“苦瓜”,他都记在心里,以至于多年之后,两人未相认时,女主每次去男主店里,都被迫吃下老板“强送”的苦瓜吃食,高达十七次,最离谱的是苦瓜冰粉,还有那个语气: “吃点苦瓜,去去热气”;形容女主厌学的程度,对学习的讨厌简直堪比苦瓜;还有重逢后第一次带他以男友身份回家吃饭,他深谙女主讨厌吃苦瓜,主动把她面前的苦瓜换成了烧鹅,说“我爱吃这个”,而她则信以为真,因为以后在家都不用吃苦了而觉得很幸福。。。

多年之后,李钧意独自一人,在厨房里再次复原那盘苦瓜煎蛋,往事历历在目。“裹着糖衣的苦瓜”,简直就是他人生的最佳写照。

男主李钧意,最大的特点就是“好看”, 文中多次形容男主长得太好看了,好看得让人难以直视。

描写女主看到他正脸的第一眼:

瞬间受到巨大冲击,不得不承认,这人长得太好看了。

五官清晰立体,跟漫画里走出来的一样。

仔细看,确实非常好看!
  
像这样看着他,易慈有时候会下意识地想屏住呼吸。他太不像个凡人了,易慈有时候会这样想。他长得太好看,好看得那么飘渺,那么不真实,会不会真的是下凡来历劫的啊?

他太不像会做饭的样子,那张脸实在长得太贵,太不食人间烟火。

他不说话的时候看起来很静。那双好看的眼睛似乎总是雾蒙蒙的,像是含着雨和泪。

以前就很难跟他对视长久,看几秒就要避开。

如果说女主对男主的最大感觉是好看,那么男主对女主的最大感觉就是好笑

她就是他的开心源泉,快乐开关,笑脸发动机,从第一次见面开始就是:

(因为男主太好看了)她猛地喷出一口水来,应该是被呛到了,大力拍了几下胸口。

由于对方动作太过喜感豪迈,李均意嘴角抖了抖,想笑,好歹是忍住了。

文中多次描写他面对她的不同情形的笑,有不由自主的,有无声的宠溺,真的好甜,看得人直想在床上打滚。

李均意看着对方气鼓鼓的脸,没忍住捂住脸笑了笑。

他失笑半天,索性借那根小木棍子把易慈拉了起来。

易慈指着自己的眼睛,敷衍他一句:“没有被知识污染过的眼睛就是这么明亮。”

李均意笑:“是吗。”

李均意坐她对面,一边吃一边偷瞄她吃,看得忍俊不禁,感觉这姑娘悲伤得都要呕吐了,看起来又可怜又喜感是怎么回事。

“少臭美了李均意,别以为我没听懂。”

他只是笑:“我没有。”

懒得解释。李均意撑着头听她发脾气,一边听一边笑。

易慈为了缓解尴尬,提出掰手腕…李均意看看她伸出的手,又看看她的脸,半晌,无奈地笑了笑。

“关于结婚的所有环节,我只期待……”她尴尬地说出了那两个字,“吃席。”

李均意大笑起来。

李均意总是听她说话就想笑,易慈这个人对他而言是个发笑开关,快乐按钮。他笑了片刻,紧绷了一天的神经好像都舒缓了些。

是她有让人开心的超能力吗,其实她只是心比较大,装糊涂,难得糊涂罢了。。

她好像一直有一种定力,那是没有变过的东西。在很多事情上,她坚韧,豁达,,,那并不是装出来的虚张声势,她一直都是这样的,幸福或痛苦都能够用同一种态度去接受,这或许是她独有的天赋,一种难能可贵的天赋。

文中最精彩的部分就在那段少年时光,从她的角度看,再从他的角度讲,让故事更加完整,立体,生动还原了当年的一幕幕。

写到少年李钧意对少女易慈的第一面,没有什么荷尔蒙颜值,而是从少年学霸的角度,他有着近似于比电脑还发达的大脑,在看到她从背影转到正面第一眼时,居然大脑一片空白,失去分析的能力,完全宕机。

只是察觉到……自己正在被一种微妙又陌生的感觉捕捉。

嗯,这不是一见钟情是什么?

之后女主的跳脱和直白更是让他大开眼界,

李均意还是第一次碰到指着他的脸惊叹好靓的女生,那么直白,那么自然。

他没有遇见过这样明快,开朗的女生。

明明以前不认识,李均意却觉得跟她坐在一起不是很尴尬。她身上冒着点让人不讨厌的傻气,甚至有点可爱。

可是两人相差太多,谈话渐渐有消失的趋势,他主动提出自己爱吃糖来拉近距离。于是,喝加糖的露水长大的谪仙少年,被只爱吃肉的篮球少女所吸引。为了接近她,他甚至开始炫耀起篮球技巧,两人指尖转球交接的那一幕,他用指尖把球救起来,接着转,再传回给她,明明就是篮球迷们的日常,可是作者写的不要太暧昧啊,仿佛那个篮球是整个宇宙。。。

从男主视角看,原来更甜,连补习也是他主动找来的,就是为了靠近她。

补习时的相处模式也相当地别致,把枯燥的给差生补习写的趣味横生。女主性格叛逆又极其厌学,给她讲题可以修身养性是真的,就算亲妈看了也头疼,扶额,皱眉,一副血压上来了的样子。可他始终没跟她发过火,生气就在心里画个十字忍一忍,再继续微笑服务,从不摆老师的架子,任劳任怨,激起对方的自责心理,让易慈背上一种莫名的愧疚心理,就感觉人家都这么用心了,你再不认真学习可真不是东西。

搞笑的是她还试图拉拢他做奸细反水帮她逃学去玩篮球,可是她旁敲侧击明里暗里给他抛了无数次橄榄枝,折腾了半个月,这人完全不为所动,简直就是油盐不进。于是奸细没有变成盟友,倒成了奇怪的朋友。

跟妈妈吵架被扇了一耳光而离家出走,可是说是少年时代两人相处的高潮,两人第一次独自相处,那段写的真是又伤感又好笑。离家出走的悲痛,因为有他的陪伴,反而更像一场说走就走的散心旅程。气头过了,她还有心思欣赏天边的火烧云,说那个狐狸云像他。。。少女易慈,真的是“爱也匆匆恨也匆匆”的性子,伤心地在路边嚎啕大哭,声情并茂,转眼就被三个钵仔糕打住。他俩的相处模式也是非常神奇,在旅店门口就像亲哥哥极不情愿地带着妹妹出游,在发廊老板娘眼里又是情哥哥领着女朋友。。。

回程的火车上两人交心,说起各自对对方的羡慕,他羡慕她的家庭,关爱的父母,她羡慕他的聪颖,母亲对他的满意微笑,摩西出埃及记的故事,“哥哥”与废柴的话题,有人觉得顺理成章,有人则心照不宣。

神父出事后,所有人都对李钧意避之不及,唯有她,安慰他,陪伴他,虽然她安慰人的方式总是很“简单粗暴”: 买各种各样的吃食投喂他,然后不停地在他耳边念叨——你吃一点,吃了心情就好了,相信我。虽然她其实不太会安慰人,可她绞尽脑汁逗自己的样子让他觉得不忍。

他从一个温和有礼的模范好学生变成了一个面无表情的孤僻男神,每天顶着一张厌世脸去上课,一副谁也别去烦他的样子。
当然,易慈觉得他就是懒得装了而已。

广播室事件之后的争吵是他们最严重的一次友情危机。可是,隔天早晨就有人主动投降示好,看易慈一边读英语一边找书,一边翻出各种吃的,跌打喷雾,创可贴,都是李钧意悄悄放在课桌里的,那段真的生动极了,把个口是心非的小姑娘写得活灵活现,像看电影一样:

一边嚼一边答他:“为朋友两肋插刀,你懂吗?你不懂。你脑子就只有情情爱爱,不知道什么是真正的友谊。”

都怪李均意,忙着研究他送的东西都忘了作业没写完。

作业写着写着,她突然又想起还要赶紧写一写检讨,两万字啊!班主任说两天之内交上去……下次再帮他打架她就是狗,两万字谁写得完!!气死人了。

都怪李均意。

“都怪李钧意”,是女主心里的口头禅, 从年少时候就在心里默念一万遍,到成年后明目张胆地发短信“全都怪你”,李钧意对此照单全收:

【谢谢,那真是我的荣幸。】

对易慈来说,她的生活,的确因为有了李均意而起了很大的变化,她不得不被各种抓包儿逼着学习,所以她会动不动就怪他。是真怪他害自己打不了篮球,还是怪他害自己多了许多少女心思,只有她自己知道。。。

好像没人觉得她会跟李均意发生什么故事,甚至易慈自己也是那样想的。青春期懵懂的爱情对于当时的她而言太复杂太高深莫测,也很浪费时间。况且她跟李均意的相处方式实在正常得没什么暧昧痕迹,她偶尔会感觉李均意像哥哥,正常家庭的兄妹相处状况跟他俩挺像的,对彼此不怎么来电,偶尔还会互相嫌弃。

在李钧意的眼里,易慈的一举一动都能让他发笑,她做的许多事情让他觉得匪夷所思,她说的话时时刻刻让他觉得搞笑,幼稚得可笑,傻气的天真,是可爱又好笑的笨蛋。

她写不出题目的时候最好笑,左看看右看看,捏捏自己的鼻子,揉揉耳朵,嘴巴……把五官全部问候一遍后她会开始抠手、玩头发,唉声叹气地在草稿纸上画圈圈,不知道到底是想诅咒谁。

年少时女主的搞笑是非常的无厘头:喝苦瓜汁搞了个“眼镜”吸管吸好似就没那么难喝啦;为了逗他笑,像健美先生一样表演展示肌肉用小细胳膊夹碎了苹果;她偷偷看他睡觉,被发现了随口胡扯在数他脸上的痣。他也明目张胆地在给她补习的过程中纵容学生睡觉,嫌弃人家“睡姿不怎么样”,”傻得要死”,还看上半天,不是喜欢是什么。。。

李钧意高中毕业聚会醉酒那段,她去接人,没法扶着走,结果她把醉酒的王子一把背起就走,

把人背好,她还游刃有余地颠了两下。。。

突然被背起的李均意表情瞬间凝滞。

旁边那个刚刚告白的女生惊得张大了嘴。

这一幕,简直是帅爆了, 太有喜感了,画面感扑面而来。

易慈的搞笑刻在骨子里,长大后依然不变,明明男主开的是底盘超低的黑色炫酷跑车,她却形容

“感觉像一只大黑耗子从眼前爬走了……”

当失踪八年的男主突然出现,又突然表白当年的暗恋,她明显被惊到了,魂不守舍差点落荒而逃,但是,她立马就调整过来,给自己打气:

“易慈,现在就回头去叫住他。你已经浪费很多年了 ,不要再蹉跎,对于未知的挑战,必须选择正面突破,畏畏缩缩不是运动员的精神面貌!”

有没有很厉害,感觉女主要放大招了对不对,果然女主就小跑回去敲车窗,勇敢地跟男主约了个。。。。。
早茶。

没错!女主就是这么搞笑。。。

两人重逢后第一次约会,易慈精心打扮可以直接出镜当伴娘的那种,还在车上左担心右担心,结果被李钧意领到了---菜市场;她又好气又好笑,嗔怪他“你早点说会死啊”,可是瞬间就全身投入到菜场里开始挑鱼挑虾。

我看着看着,越看越觉得这个女孩子太可爱啦,傻里傻气,但是率真,可爱,大力气也好可爱,爱吃也好可爱,任谁都会不由自主地爱上这个女孩。

李钧意称她为“一个大脑还处在原始状态的女生”,可是却偏偏莫名地被她吸引。资优生的他无法用任何高深的知识来解释他对她的心理活动,即使借助于神的指示也不行, 最后推导出来的答案只有一个……喜欢。

可是他又觉得那两个字不足以概括完全,那太片面,也很单薄。
想不通的事情,都是神的旨意。

这更像是一种妥协。不再去细想那一切究竟从何而来,又该有怎样的结局,接受就好了。他安静地走入那段被神秘力量安排好的命运里。

“那是一段无比轻盈的时光。”

作者在描写少年的感情心路时非常细腻,自成一派风格,用简单的语言,好像在自言自语,展示了一个懵懵懂懂的少年如何开启了自己的情感世界:

他因为那种感情感到困惑,不明白到底是什么神秘的力量指引自己走进她的世界。

他们俩个是完全不同的人。没什么共同爱好,聊天时往往是鸡同鸭讲的状态。她不理解他喜欢的东西,他欣赏不来她的种种喜好。这样不同的两个人,怎么能产生感情?这不合情理。

从某种意义上讲,易慈的出现似乎弥补了他缺失的某部分经历,他终于拥有了和同龄人的友谊。

从男主的角度回忆过去,故事变得更加丰满,有趣,原来女主以为的那些兄弟情谊,在男主眼中都是小星星,小心翼翼地接近,呵护,各种改变,靠近,再靠近。。。

能一起坐在桌子吃饭,帮她吃点苦瓜也无所谓。更何况,他喜欢易慈的家,到后来甚至会期待去她家吃饭,那感觉实在太温暖。

两人关于蔬菜也有花语的那段对话,我可以看一百遍,真的是暧昧与搞笑,纯情与滑稽的完美结合,精彩极了!

她突然凑近他,神神秘秘地问:“那你知道杏鲍菇的花语是什么吗?”
因为突然拉进的距离,李均意不小心扯下了一截葱兰的叶子。
他小心地收拢手指,问:“……什么?”
很烦,是可以接吻的距离。可这种时候,这人居然在问自己杏鲍菇的花语。
她望进他的眼睛,笑着说:“宇宙。”

这样逗趣的对话比比皆是,回忆如雨丝,无孔不入,多年以后,李钧意还是会常常想起这段对话,不自觉地对着一盘杏鲍菇发呆,当被问起时,他回答“我在看宇宙”。

对于李均意来说,易慈就是他的生命,她不单是他年少寂寞青春时光的一缕阳光,是他所有笑话快乐的源泉,更是他能够在这个世界活下去的原动力,是他与这个世界的唯一牵绊。所以,在他100次想自杀的时候,脑中总是出现易慈的形象,才让他对这个世界有所留恋,才让他放弃离开这个世界。

作者擅于描写一些日常的琐事去叙述重大的事情,貌似平淡的语气,却凸显了她对他产生的重大影响: 是她,一次又一次把他从死亡的边缘拖回来,在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有时是一通电话,有时是一个短信而已。 最最感动就是他车祸失语之后,万念俱灰,无心挣扎,最后看到易慈跑步的视频才振作起来。

很短的两秒,屏幕里,易慈对着镜头笑了笑。

看着看着,一滴眼泪砸到平板上,落在她的脸上,碎开。
不知道该庆幸还是后悔。
明明应该知道的。
看过一眼,他就不会允许自己放弃了。

男主的身世也是这个故事之所以如此曲折复杂的一个最重要的因素。神给了他一切聪明才智,英俊的外表,甚至金钱,可是他从小就是一个孤独的人,甚至是有点精神病态,从小就没有同龄朋友,习惯对着空气中幻想的朋友说话,喜欢与昆虫植物尸体作伴,就这样的一个人,他所看到的世界是超出成年人的世界,因为特殊的成长环境,始终没有家庭的温暖,没有父母亲情,所以李均意的一生,在没有遇见易慈的少年时代是非常的孤独,只有我们女主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的假小子得以闯入他的世界,变成他的世界里的一束光,在他黑暗世界里开了一扇窗。

“看着她,李均意时常会想起自己幼时就记住的创世纪,神说,要有光,就有了光。是这种感觉。听她说话的时候,看她吃东西的时候,看她趴在桌子上睡觉的时候……很多个她不知道的瞬间,他觉得自己的世界因为她亮了起来,在刹那间。
这就是李均意的初恋。
一段沉默的,另一个当事人并不知情的暗恋。”

后来的种种,他请她吃的第一顿糯米饭,他帮她吃的所有苦瓜,陪她一起第一次离家出走,帮她辅导数学题,还有给她买的小金鱼,给她买的点心蛋糕,还有随时掏出来的小糖果,其实都有着刻意的小心和呵护。

只是李均意这人表达的方式始终是沉默的,克制的,温和的,和他的性格一样,做什么都是淡淡的。他言行举止没越界过,似乎只是把她当成妹妹,或是一个关系不错的异性朋友。

可是在少女易慈眼里,李均意是白月光,是不可触及的天使,他太完美了,只可远观而不可亵玩,她知道他是所有女孩子的追求和向往,她宁可在心里给他与各种可爱女孩优雅女生配对,却完全不敢把他与自己相比,觉得自己太粗糙,跟他不搭。还各种自我催眠:靠近他,真的会不幸,篮球没得玩,回家还要补课;不但被所有女生记恨,还会被妈妈唠唠叨叨拿来比较。

文章写到少女易慈对李钧意的感情一片混沌,在不断地自我否定中摇摆不定,真的非常贴合她的直来直去的性格,把女孩子的纠结心思写的活灵活现。

易慈一直没办法分辨对方在她的世界里扮演的是什么角色,他们的关系有点像兄妹,大多时候像朋友,有点暧昧的时候她都自动忽略不计了,猜想太多显得很自作多情。反正以前她都是这样心理暗示自己的,完全没可能的人去想干嘛?自己不是他那杯茶。
也不是没有自信,就是感觉……李均意不会喜欢她这种类型的女生。
比起那些女孩子,她似乎……粗糙了一点?跟他不太搭。
人应该有自知之明,她很自觉地把对方当成朋友,拒绝胡思乱想庸人自扰。
……当然,也不是没有胡思乱想过。

对于这段“剪不断理还乱”的情感,易慈的解释就是对方是个狐狸精,专门蛊惑她:

这人可不就是个祸害!妖孽!狐狸精!林以霞对他比对自己都好,今天跟他说话那叫一个温柔和蔼,还夹了好多菜给他,到底谁是亲生的,凭什么!

认识久了,她渐渐发现了李均意不为人知的一面。藏得确实挺好,但偶尔会露出狐狸尾巴来。在外温文尔雅乖乖好学生的样子全是假象,其实就是个信上帝的腹黑,特别会装。

他走出来的时候脸很苍白,一点血色都没有,给人的感觉就像以前见过的那片狐狸云,马上就要飘走了。她看得很难过,那一刻有一种冲动,想走过去抱他一下,很想。但她没有立场那样做,没办法,易慈只能转头飞奔跑去学校外面给他买了块草莓蛋糕,怕那只狐狸不吃东西把自己饿死了

再见时,男主套路她让她给自己戴袖扣:

狐狸精,套路真多。易慈在心里吐槽两句,低头忍气吞声帮他戴袖扣。
…这动作有点滑稽又莫名暧昧……越急越乱,她脑门儿起汗了都没把那鬼东西扣整齐,烦得很想把他袖子撕烂。。。

狐狸太狡猾,要想听真话,还得捂住他的眼睛。。。

“可为什么不让我看你呢?眼睛是心灵的窗户,你关掉了我的窗户。”
“就是因为眼睛很重要,所以不让你看我。你是会做法的狐狸,还会催眠你的医生,我要防着你。

有了狐狸精的帽子,少女易慈就心安理得地把对男主的感情定义为兄弟情,朋友义,豪迈时会跳起来拍拍他的肩膀,或号称姐姐带你去吃香的喝辣的,硬是把各种两人之间但凡产生任何一丝一毫的亲密暧昧都自我催眠为“兄弟情”。直到最后高考前一晚,让她终于有了点“不对劲的感觉”。这种感情变化在作者的笔下,细微,生动,又搞笑。。。

正常的朋友会用那种眼神看你吗?
张飞看关羽的时候会那么温柔吗?张飞跟关羽说话的时候会那么欲言又止吗?
会吗?
应该不是自作多情吧?

想起过往的种种,易慈终于承认,那些确实是心动,她确实喜欢李均意。
  
最搞笑也是最令人心疼的是,李钧意对易慈的两次告白,这傻姑娘的唯一反应,却只知道去跑步,绕操场跑二十圈,跑到脸发红,跑到发高烧。明明很少生病,居然因为同一个人两次把自己作到发高烧:第一次是高考前李均意握住她的手差点表白,她隐隐明白了他的心思;第二次是李均意失踪八年后重返,这次明确的表白,少年时对她的喜欢。 

小说的人物刻画的非常生动形象,易慈,这样一个帅气逼人男女通吃的帅女孩的形象,搞不好就过线了,可在作者笔下描写起来是非常的自然流畅。不管是小迷妹未婚妻对她的直球迷恋,还是她跟男主之间的各种互动,这个女孩子形象都非常的生动,真实,可爱,活泼。

作者笔下的女主不是什么武力颜值爆表的大女主,她就是个运动员,漂亮得很健康,很元气,非常精神,可是她就是那么的讨人喜欢。我不禁想起《有翡》里心无旁骛追求武功的周翡,和一心想练成绝世刀法的周女侠一样,少女易慈一门心思地想成为职业篮球明星。

她最大的特点除了能跑能运动,就是能吃饭,量超级大,特别爱吃肉,根本不吃蔬菜,而且非常爱吃甜品,与男主最相像的地方,两个人都非常喜欢吃甜点,吃小蛋糕。重逢后男主会给女主做各种各样好吃的饭菜,非常简单的家常菜,居然还会腌菜,非常的接地气,这样的烟火气息,让人觉得身临其境。

两人之间那些没营养的对话,随意又带着关心,似老夫老妻,看两人拌嘴,只有他俩能听懂,非常有画面感。

易慈说:“才不是,你以前跟谁说话都很温柔,跟路过的蚂蚁讲话都是轻声细语的,偏偏对我总是不耐烦的!”
李钧意答她: “但我没有给路过的蚂蚁买过冰淇淋和小金鱼,也没有陪路过的蚂蚁离家出走过。”

一个是大大咧咧四肢发达头脑简单的傻大个妞儿,另外一个是高智商高情商全身一万个心眼儿的”狐狸精”。但这两个人偏偏能够彼此如此的契合,他容忍喜欢她的一切傻里傻气,他也只让她走入他的世界,她则一眼就看出他在人前的各种表现都是“装”。

她在某些方面敏锐而直接,并且从不掩饰心中感受。
  
李均意时常因为她的话在心里问自己,女人是不是真的都有传说中的第六感。
  
反正像那种时刻,他会觉得这个数学常年只考三四十分的笨蛋好像能理解他的某一部分,这很不合理,但还是发生了。

就这样截然不同的两人,居然绑定在一起多年,作者对人物的刻画非常细腻,生活话的语言,平实的描写,但是特别真实,完全不出格,不像有些小说里刻意营造这类高智商人物,用力过度,夸张的一眼就看出不存在,这篇的作者就是好似随便的轻描淡写,反而是更加真实可信,从14岁的易慈和16岁的李钧意眼里看到的世界,仿佛就在身边,仿佛真的存在。

李钧意拒绝送伞的女生,而冒雨冲进大雨里,在别的女生眼里多么遗世独立,卓尔不群;而在14岁易慈的眼里看过去,则在心里狂吐槽:这人疯了,淋雨装帅,他以为自己在演偶像剧吗?!

她那些看似傻乎乎的直不隆冬的话语,往往能够戳中李均意的心,打破他的外壳,打破他的各种装,让他回到一个原本的李均意,最可贵的就是她知道李均意的孤独,但是她不怕,她一直是那么勇敢。乐观向上,所有的那些阴暗面在她面前都不是事儿,都会被融化。如果说李俊毅是寂寞如雪,易慈就是明亮如光,可以照亮一切。

因为两个人相差太多,截然相反,所以即使两人整天待在一起,上学下学都在一起,同桌吃饭,同桌做作业,可是没有人会把他们两个想成恋爱关系,就算她的父母亲也没有。可是李均意根本不这样想,其实他很早就知道这个女孩对自己的不同。每次她说“如果你是我哥就好了”,他在心里对她翻了一百个白眼,很想使劲拍拍她的头把她拍醒。

高考前一天,两人散步到桥上:

华灯初上的那一刻,城市被照亮,心事似乎也被照得亮堂堂的,无所遁形。
他们不约而同静了静。
然后李均意突然抓住了她的手腕。

那句话几乎脱口而出,但最后只说了“谢谢你”,还是想等到她18岁成人之后再告诉她,可是终究还是没有等到这一天。只有错过的八年。

这是一对真正的青梅竹马,但也不仅仅是传统意义上两小无猜的青梅竹马,而是在青春岁月里彼此融合共同成长,深深地介入对方的生活,任何人都不能取代的那种青梅竹马。他们是如此深刻地印在对方的心灵,以至于八年失联后,两人都仿佛还在原地,还能重新开始。

即使见不到面,无法相见,无法交流,无法触碰,居然还能有这样的羁绊。多么不可思议。那不止喜欢,爱,而是一种留恋,一种寄托。

经典电影《美国往事》有一句台词,就是李钧意对易慈的情感的真实写照:

“当我对所有的事情都厌倦的时候,我就会想起你。想到你在世界的某个地方生活着,存在着,我就愿意忍受一切。”

对李钧意来说,易慈是唯一走进他灰暗生命的人,也是他对这人世间的唯一牵挂。而对易慈来说,李钧意也是她唯一的白月光,他是落难的王子,她是他专属的骑士,只能说这两人都是彼此的唯一,无可替代。

他不在的那些岁月里,她始终是麻木而悲观的。

经历过那样的李钧意,易慈怎么可能看上别人。年少时的那些情谊,在对方消失的年岁里,她才真正想明白了什么是喜欢,她当年自以为是的那份兄弟情到底是什么。可是她有过喜欢这样一个人的经验,却无法对人言说,甚至无法对父母亲坦诚,只留在自己的记忆里,像一场做过的梦,自我反刍,用自己的方式纪念她的情感,听着他喜欢的钢琴曲入眠,在那些对他俩来说特别的日子里。。。

她强迫自己暂时忘记他,把所有精力投入到训练中。
忘记是最好的方式,只有那样她才能好受一些。感情是那样虚无缥缈的东西,远没有跑道和成绩真实。
他消失了,可她还有自己要做的事,她不能停下来。

见了很多所谓的优质男人,都没什么感觉。
很麻木。
她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心动了。
浑浑噩噩又是一年。
依旧麻木。

时不时会想起他。
吃蛋糕的时候。
训练太累太想家悄悄躲在厕所哭的时候。
每一次跑到终点线的时候……
很频繁。

我最欣赏这个女主的地方就是,她也不是完全的恋爱脑,紧张的训练生活让她很难空出时间来去思考情情爱爱的事情,抽空想起他时,她习惯把对感情的憧憬全部转化为好好训练的起爆剂。多么值得爱的女孩啊!

李钧意失踪,她不顾一切连跑了两趟北京,去大学里找他,如神经质般。他不在的那些日子,思念如她奔跑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最难过的那一幕是,那天她跑出了自己职业生涯的最好成绩。兴奋过后,不知道想起了什么,她愣了几秒,呆呆地转向看台,目光很空。
李均意在心里答。
她是在找我。

这里真的看得人泪眼婆娑。。。

所以李均意选择留在这个世界,选择回到她身边,可是他又是如此的小心谨慎,他怕伤害她,怕她看到自己黑暗的一面,他不忍心拖她到自己颠倒破碎的内心世界,所以他一次一次的想确认,一次一次的吓唬她,但易慈是如此的勇敢,她像火像太阳,可以融化冰,融化雪,融化他心中所有的黑暗。

作者巧妙地运用对比的写作手法,描写一些类似的小情景在不同的时间,让我们看到成年后的他们与少年时不同的做法,来凸显那些成长带来的不同,和人物不同的心境。

少年李钧意,看到女主嘴角有东西:

李均意像是被她的话噎住了,没往下接,只是抽了张纸递给她,指了指自己嘴角的位置,说:“这里。”
她接过那张纸,胡乱擦了擦嘴。

再看成年后的李钧意,明明是自己想触摸一下她,却硬说对方嘴角有东西:

易慈噢一声,刚抬起手想去抹,李均意先她一步,轻轻抹了下对方很干净的嘴角,然后再若无其事地拿纸巾擦手。

作者还非常擅长描写一些不起眼的小东西,来传达角色之间的感情,让人印象十分深刻。

栀子花:
他第一次从篮球场上逮着她回家补课,平常大大咧咧的女孩居然会担心到自己身上汗味,闻到他身上“若有若无”的香味,而觉得自惭形愧。。。

此人说话做事的风格太细致温柔,跟易慈平时相处的那些缺心眼男生非常不同,可她是个直来直往的豪爽性格,这类男生让她有点适应不良,拿着小白花走了两步,易慈尴尬得都开始头痒了。
……但是花又真的很香。

回去后,她把李均意给的那串白玉兰夹到英汉字典里,没再翻开看过。

这里有透露出的另外一个消息就是李均意之所以会买栀子花是因为神父爸爸喜欢。。。

叶子:

夏天,偶遇,她神采飞扬地跳起来摸一片叶子。因为那个场景,莫名其妙的,他心里发生了一场化学反应。
不知所起,突如其来,就那样发生了。

李均意摘下那片她碰到的叶子,抬起对光看了看。
回去后,他把那片看起来很普通的叶子做成了叶脉标本,当书签用。
用那枚书签时,他偶尔会想起那个在斑驳的树影下跳起来够高的身影。

苹果:

对李钧意来说,那是一个令人心悸的苹果。。。
当时他吃着那一半苹果,突然想起圣经里有那样一句话,you're the apple of my eye. 他用自己会的所有语言转化一遍这句话,中文,英语,粤语,希伯来语……
后来想想也觉得好笑,仅仅是并肩走着,一起吃苹果而已,什么都没有做,话都没说,偏偏他心里有了一种清浅的悸动。奇怪的是,察觉的时候,他心生雀跃,又莫名觉得酸楚。那完全没道理,在一切都还没开始的时候,他已经有一种隐痛。

易慈认为,他们那段奇怪的友谊应该是从一个苹果开始的。

蝴蝶标本:
17岁的李钧意送给易慈的生日礼物。

很精致很漂亮,完美的工艺品,虽然这并不是少女易慈想要的生日礼物,可是……就因为这标本是李均意送的,还是他亲手做的,易慈拿到的时候一头雾水,却又莫名感动。

她无法理解标本存在的意义,那时候只是单纯觉得,这份礼物很美,跟她很不相配。

食堂里误食红烧牛肉事件也是写的真实生动,把少年李钧意的世界突然失衡,描写地非常生动残忍,易慈的反应更是写的让人心疼。

她看得很难过,那一刻有一种冲动,想走过去抱他一下,很想。但她没有立场那样做,只能赶紧转头飞奔去学校外面给他买吃的。没有合适的身份给他拥抱,她只能给他买一块草莓蛋糕。

以蛋糕代替那个不好意思完成的拥抱,这就是小小少女的心思,多么幼稚,多么淳朴。。。所以,女主隔三差五的就给男主买小蛋糕,甚至幻想这世上有种吃了就可以让烦恼消失的小蛋糕天天买给他吃,原来是有那么多想拥抱他安慰他的时候。

那个时候易慈真的觉得学不学对李均意而言一点都不重要,别人关心他的成绩,而她更关心李均意的身心健康,每天来学校被流言蜚语折磨太残忍了,易慈很希望他可以藏起来,暂时躲一躲也好。

在那个没有光的教堂里,那个夜晚,她第一次拥抱了这个人的脆弱。

如果没看过前因后果,可能会觉得这女孩真矫情,可是读进去这篇文章,你会不由自主地与她感同身受,理解她的感受,真的觉得她之所以这样想,是因为她珍惜,珍惜他的好,他的情谊。。。

这是很多人都觉得难以理解的友谊,一个聪明的资优生和一个体育生,没有什么共同话题,只是在吃上有些共同点。可是,他们确实是被莫名其妙地绑定,又互相吸引,不是少男少女荷尔蒙的吸引,而是心灵的相通。

易慈偶尔会觉得自己离他很近。毕竟他们会在一张桌子上吃饭,在同一张桌子上学习,走同一条路回家。可是有时候,易慈又觉得他们好像离得很远,毕竟她深知自己的思想境界和文化水平都和对方有差距,他们无法产生思维碰撞的火花。

易慈觉得李均意是一个很完整很自洽的人,给人的感觉像是他不需要朋友。朋友是互相需要的,所以她偶尔会希望,李均意可以不要那么完整。

她偶尔觉得自己能够理解李均意。
他其实是很孤单的人。
老天给他聪明的脑袋,完美的皮囊,但却让他的世界一直下着雨,不是暴雨就是台风,用各种各样的变故打碎他的生活。

其实他俩最像的地方,就是都不想成为别人眼中的人,而是一心想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她没有听妈妈的话留长头发,学钢琴小提琴,做乖女儿好学生;他这样的资优生也没有如老师所愿研究数学或者物理,而是想做一个有着正常生活的普通人,总之各种阴差阳错,他们都没有走在人们预想的那条路上。

如果没有那场致命的车祸,可能他不会回到母亲身边,也不会回谢家,可是没有如果。。。。在他的人生里,谁又是那只扇动翅膀的蝴蝶?

这样一个有点狗血的故事,因着作者的刻画,人物语言对话都栩栩如生,居然一点也不觉得腻,反而特别好看特别吸引人,我喜欢作者讲故事的方式,一步步,倒叙兼插叙,把两人年少时的纠缠娓娓道来,再相见时也写的不急不许,对两人来说对方都是多年的暗恋而未能说出口,经年未见,眉眼中都不再是曾经的少年少女,虽然有很多疑问很多表白,可是一上来的都只能借“我有一个朋友”的故事一述衷肠,颇有点“近乡情怯”的感觉。

再相逢之后,她假装淑女,他看着不习惯,笑而不语,直到她怼他,拿胳膊肘撞他,两人打打闹闹才习惯,这才是他喜欢的她原本的样子。

虽然八年毫无音讯,但重逢后,她还是轻易就能从他说话的语气就知道他开心还是不开心,电话里不看他的表情就知道他心情不好想她去陪她,跑过去一看他果然是折腾半夜没睡觉,她是他的钥匙,他的全世界。但对他而言,她不想只停在门外,她想走进去。

再见面时,两人也就是吃吃饭,比比身高,听听歌,最多握握小手,还有扳、手、腕,变成十指相扣。她主动伸手握他,像一种轻巧的捕捉,然后他连筷子都不会用了。。。那么纯情,又那么让人心动,这才是被珍惜的感情,被珍视的感觉。

最好看的就是确定关系那段,女主骗他说自己还要去相亲,男主措手不及,被逼得连连后退,几个回合才把实话说了出来,然后是那个接得让人有点头晕的吻啊,真的好甜蜜好纯情,又好搞笑。。。

失而复得,一切都是那么地自然。打着电话,说着说着,以为还在远方的人,然后马上出现在面前。。。很生活化,画面感很强。看两人亲吻,低语, 好纯情,好浪漫。

你化了吗。她抵着他的额头笑,轻声问。李均意点点头,问她,你喜欢吗。喜欢什么,吻,人,还是别的,他不说。易慈也不问,点头。

这是一篇神奇的文,从头到尾几乎是全文清水,最多就是把人按到门后亲吻,情到最深处时也只是眼眶发红温柔时抱着他,一遍遍地喊他的名字;离别时想抱抱又不好意思说,结果把霸总环腰抱起来转了一圈。可是那些少不经事时懵懂的感情,克制的,温和的,偏偏让人觉得有那么多的情趣,暧昧,那么多的心悸,感动,单纯幼稚的要命,却让人深深陶醉,沉迷于这两人之间认真的爱。

从闺蜜的角度,这些年旁观易慈对感情的坚持,看她一个喜欢灌篮高手的人听着古典钢琴曲入眠,看她在六一节买蛋糕独自庆祝不知道谁的生日,更能体会到女孩的执着,和孤独。。。

男主可以说是传说中的美强惨,表面上霸总,实际上精神有些问题,老是有幻觉,神父的阴影一直在,包括家里的忏悔室,但是作者没说一个惨字,只是从女主的角度,各种疼惜他,理解他,赈救他。文中对男主的“惨”描写得也不觉得可怕,总是带着幽默诙谐,特别是跟女主相处的情景,特别幼稚,特别好笑,折腾一夜失眠,见到女主就撒娇,说你接着我,靠到人家肩膀上就睡,女主还以为亲了两下给亲晕了,上下检查他,他又突然醒来说我没死别乱摸。。。最有趣就是闺蜜,出馊主意,你再亲两下看看能不能亲醒。

除了分开的那些年,全文没有虐,都是糖,我们大女主,人见人爱,男主的傻弟弟为她一掷千金,男主的豪门未婚妻也被她吸引,作者写起来诙谐搞笑,一点儿都不觉得硬拗。最最最搞笑也是特别的就是作者安排的未婚妻,果然是豪门未婚妻,果然来抢人啦,但是搞笑的是抢的不是男主,而是女主,这位未婚妻是个蕾丝边,第一眼就被姐姐的帅气外貌打动,号称姐姐是她的天菜。。。哈哈哈大大果然写BL出身的,总算写一回BG,还不忘了给女主找个纯爱。

带男友回家也好欢乐,先跟老爸老妈虚报军情,大吵一架。。。等到把真人领回家,老爸老妈看见李钧意的反应,从门口到进门的一幕幕,作者真会写,如电影般画质,一帧帧画面感超强:时光流转,往日再现,易爸爸还记得他只喝白开水的习惯,易妈妈更是把他留宿看得自然而然,他早已被这个家接纳,他是这个家的阿仔,他们都知道他一直是易慈的心结,毫无芥蒂地接纳了他的回归。

易慈的父母亲形象都非常的生动。母亲是物理老师,灭绝师太,非常严格的班主任,对自己的女儿是传统的打击式教育,但不乏她对天才学生李均意的爱护,把他带回家吃饭,才开始两个人的交集。易慈爸爸则是一个非常普通的出租车司机,没有令人羡慕的工作和收入,可他有着非常自由的生活态度,做的一手好菜,会享受生活,这也正是李均意他所向往和缺少的。

易爸爸也是个奇葩,宠着女儿哄着老婆,整天买菜做饭还活得乐呵呵,他跟女儿的对话也是又生活化又搞笑。

为了逃避补课,易慈找了个听起来合情合理的借口,男女授受不亲:

“可是他是男的啊,还是个有几分姿色的男生,,你们难道不担心我早恋吗??我……我喜欢跟女生待在一起,找个女生一起学习不行吗?”
易新开问她:“你喜欢跟女孩子待在一起?”语气满含探究。
易慈真诚地点头,点头,再点头。
易新开忧愁道:“爸爸其实不怎么担心你跟男生早恋,我更怕你哪天突然告诉我,你喜欢女生。”

当女儿跟他念叨,

“王子也不一定要跟公主或者灰姑娘在一起,是吧!他可以跟骑士在一起的,是吧!”

老易的那个弱弱的一问简直是神来之笔:

“……那请问骑士是男是女?”

得到答案是 “女的”,老易就放心了:“当然可以”。

小说中最大的悲剧人物就是神父。他杀死了作恶的谢氏弟弟一家,但是把哥哥襁褓中的儿子拐走,送进孤儿院,又把他领养回来,在教堂中抚养他长大,以一种特别的方式,不溺爱也不慈爱,总是刻意保持着距离,总是严厉,冷漠,偶尔的温柔也表现得那么别扭。在别人面前,他会悄悄地叫神父爸爸。在神父面前,却不敢,最多只能叫父亲。

也许神父自身也一直活在困惑当中不得其解,为什么天主不能终止这世上所有的罪?如果自己因为世道不公犯了重错,又该如何自处?作为天主教徒却选择自杀,死后不能上天堂,也不能下地狱,是在自我惩罚吗?为什么要让他寄出那封信,是让他对他愧疚吗,还是希望这一切由他来结束?

如果一切都是假的,是精心准备的报复,可是神父为什么还要给他留下了足够四年大学的学费,还有那本简单的日记,看得李均意泪眼模糊,那都是些琐事,小事,似乎很微不足道的过去,

“满纸荒唐,写的是一个叫李初的人养大他的过程”。

神父的困惑与矛盾延续到李钧意身上:他仇恨这个孩子的家族,可是他无法恨这个孩子,他养大了仇人的孩子,而且不偏不斜,没有把他养成一个废人,反而把他养成一个高材生和天主教徒。这也让李钧意对他感情充满了一种矛盾,神父在他生命里是曾经如此重要的存在,死后仍以一种无法取代无法磨灭的无形方式,造成他长期在现实与幻想中错乱困扰。

目睹了神父的最后一场弥撒,亲眼见在他面前自杀,他的世界开始崩塌,之后,发现自己的身世,更是完全颠覆了他的人生。。。唯一的亲人父亲,信仰,全部消失,一无所有,他需要有一种东西能够支撑他的精神,那就是易慈,那是他所渴求的新的完美无缺的信仰出现撑起自己的精神。这世界,还好有易慈。

看文的过程很治愈很感动,除了情感上,我发现还蕴含着许多简单的道理,字字句句,引人深思。。。

林老师逼她读书,其实是出于爱女心切,以反击夫家的重男轻女。

“知识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的命运,只要你有知识,有本事,走到哪里都不怕。我确实希望你优秀,希望你优秀到闪闪发光,因为人只有自己足够强大才能让别人闭上嘴!”

“但我不是要求你必须考第一名,一定要多么出类拔萃,…我只是希望你好好读书,学到知识,有独立思考的能力,长大以后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想要的生活……”

发现李钧意弹琴时一出错就重头再来,神父告诉他如何对待错误:

“弹错了也不一定要重头再来,在错误的基础上继续,或许是生活的常态。”

林老师得知两个人交往的时候,对婚姻和爱情的教导,也真的是出自于一个母亲所能给予的最最淳朴的关爱。

林老师说,要自尊自爱,先好好爱自己再去爱别人。
两个人在一起要互相扶持,互相尊重,包容彼此。生活里大多数时候都是平平淡淡的,只有极少数的时候才会遇到风浪。平常的日子里要珍惜,遇到风浪的时候要同舟共济。
如果真心喜欢,在一起的时候就尽力一点。但不要用光所有力气,毕竟月满则亏,水满则溢,感情最好还是双向健康地流动比较好,要符合能量守恒定律。

“…自己的人生才是最重要的。我希望不管以后你的另一半条件有多优越,你都要保证自己有谋生的能力,不要依附别人生活,不准放弃工作,这是底线。”

不像有些故事,看过一遍激动一把就完了,这是一个值得一看再看的故事,我每看一遍,就更为故事中的那些细腻情感打动,那些小细节,那些互动,那些单纯的喃喃自语,心动的瞬间,都让人深深陶醉。

如果以一句话总结这个故事,那就是:我又相信爱情了。。。

所评书籍:《得闲食饭》作者:静安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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