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莳圈扫文组 凯旋 8.8分 推荐)我想生活在一个儒侠并举的中国。

是这篇文章的中心思想,一句话牵扯着男女主人公在人生的道路上寻找自己的方向。

看完全文后,我想有一个陈慕山一样的“狗狗”!

这是我看过最带劲儿的忠犬文!字面意义上的“忠犬”,因为男主是真的被女主从小当做狗狗来饲养,而后一生都甘心做她的狗狗,保护她,真正的犬系男主,对主人绝对忠诚,无所诉求,指哪打哪。

作者讲了一个侠义的故事,一个不一样的缉毒故事,在这个故事里,没有传统意义上大杀四方的英雄,只有一个孤胆侠,一个普通人成侠成义的过程。

男主陈慕山,他就是那只狗狗,他身材高大,反应出奇敏捷,有着野狗一样旺盛的生命力和神奇的复原能力;他真的很穷,方便面度日,吃个包子还要为五毛钱纠结是肉的还是菜的。

文中对陈慕山的犬状描写,真的是生动形象,养过狗子的人绝对会感同身受。陈慕山就跟狗狗一样没有“诉求”。即使成年了,他也习惯蹲在地上,看着床上的易秋;两人同居一室,他也只是窝在一个凉席上守着床上睡觉的易秋;他看到易秋的亲近就不自觉地想藏好爪子翻出肚皮;他日夜祈求的唯一亲密关系就是伸长头颈,让易秋“摸摸头”。少年时被“驯服”的经历对他深入骨髓:易秋一问,他的潜意识就让实话疯狂上涌;听到易秋的命令“坐下”,他也不由自主差点坐在地上。
  
养狗圈公认的一句话是“养狗狗比养孩子还麻烦”,狗狗不会说话,你只能猜测他们的诉求,人类的病痛老死,狗狗都会经历,养了一只狗就意味着对他负责到底,所以幼时把陈慕山当狗狗养的易秋在成年后也难以承担对他整个人生的责任,所有她一次次对他说“你做个人吧”,这样她就不必继续做他主人的义务而承担他的人生。。。

可是对陈慕山来说,他从来不觉得做狗狗是一件痛苦,他像狗狗一样“无私且天真”。易秋给他吃的东西,即使都不喜欢他也愿意吃,他不能拒绝这个世上唯一的‘给予’;他可以在大庭广众下对警察们坦然说出“我是她狗狗”;易秋一句话“做个侠”,逼着他独立又孤独地去思考和践行,她曾经拥有的思想,羁绊陈慕山的生命;他拼着命被打死,也要洗白小秋, “只要我不死,我就还是小秋的狗”。

这一切只因年幼的易秋从吃人的地方把他牵了出来, 牵着他踩过滚烫的街道,走到一间舒适的卧室,一张温暖的地毯,一个可以依靠的人,一段不那么绝望的成长。
  
“他倚赖着遥远的易秋,倚赖着她的内心的执念,在暗无天日的地方麻木地活着。”
  
“他真的很像狗。他干最荒唐的事,说最难听的话,但是,他却有最克制的肢体,和近乎隐忍的边界感。”。

绿皮火车上,他摆好了最温顺的姿势,准备接受来自小秋的抚摸。可是那一阵抚摸最终还是没有能实实在在地落到他的身上,只是悬在距他头顶三寸之远的地方,隔着虚空来回三次的“抚摸”。这是怎样的隐忍与不舍啊。

救护车上,鼻青脸肿的陈慕山,命在旦夕,依旧对小秋微笑。她没有吝啬回应,对着陈慕山也露出了笑容。可是轻触的手指却无法再得到回应。。。。

看到陈慕山决心赴死前在电话里与小秋诀别,“当把我放出去玩”,真的是让人泪奔。

易秋,从小到大都沉默寡言的弱女,背着英雄的女儿的荣誉,承受着所有人的关爱,可是却总是孤独,所有的关爱都因为她的特殊身份而有着距离感,直到陈慕山的出现,他保护她,对她毫无保留的依靠。冥冥之中,每个人身上的裂痕都会被赐予愈合可能和撕裂的可能。

常江海给她取的代号是“小玫瑰”,陈慕山却觉得她从不哭,像是一块没有裂痕的翡翠----看起来很脆弱,却始终是硬度非常高的石头,轻易打不碎。

曾经是英雄的女儿,后来是毒贩的后代。

但她其实是她自己,是她自己的囚徒。

感觉特别熟悉对吧,居然暗合了《封神》里姬昌大叔的名言:你是谁的女儿并不重要,你是谁才重要!

“人活着,最难的就是自洽。” 易秋因为身世的巨变,无法心安理得地承受着人们的善意。

可是陈慕山就有这个“自洽”的本事,他没心没肺,好像可以很容易就活的很开心,被揍到休克后一旦清醒过来,就能轻而易举地跟着电视里的小品乐呵,喝着“朋友”买的哇哈哈;虽然长期处在灰色地带,毛发不干,但“他不内耗,不纠结,不恐惧,也不自暴自弃,和他身处的世界相处得实在很和谐。”

他认识不到自己的“惨”,这种兽性里的“无畏,”令陈慕山不喊痛,不思苦,死去活来以后仍然嬉皮笑脸,让他永远不会成为任何人的拖累,倒是真的很像一个对什么都无所谓的侠客。

陈慕山,一直以小秋的“土狗”自居,忠诚坦白,没有什么复杂的主观感受,即便他肢体破碎,也不曾让她看到“情感”的虚像。而易秋一直到最后才终于明白,她一直试图拧转的陈慕山身上的犬类习性,竟也在悄悄地保护着她的内心秩序。
 
弱女与野狗堪称绝配,都是同样的“无畏”。

但“女朋友”三个字,陈慕山始终无法说出口,甚至连想都不敢想,他一无所有,对小秋的所有妄想都是亵渎,他承受不起一点点来自她的厌恶和恨,他从不违背易秋,哪怕在易秋看不见的地方。毫无置疑,他爱易秋。在他根本不明白“爱”是什么的时候,他就已经爱易秋,但是不管怎么被警察还是关爱他的长辈质询,他也不敢承认。

这篇文的群像也写的非常精彩。中缅边境的出阳山脚下,玉窝镇的一群孤儿,他们的喜怒哀乐,有情有义,每个人都离不开缉毒贩毒。毒品给这个小山城带来的生气儿,摧毁了一些人,成就了一些人,两代人的故事。他们把对文明城市的向往和光鲜生活的寄望都放到了易秋身上。

剧中人物不多,情节也不算太复杂,但是该有的波折都有,情节起伏跌宕,特别抓人心。作者特别擅长用平淡的通俗的语言,叙述那些不起眼的小事,描写不平淡的感情。

看文的过程中常会有种感觉,好像听到作者在叹息,现实社会中,做一个人吧,一个正常人的生活,好像非常的无聊,无非就是读书,工作,恋爱,结婚,生子,普通的无法再普通,可是真的有这样的人存在,对陈慕山来说,“做一个人”就这么难。他没有什么文化,没有工作经验,小秋去读大学了他就去贩毒了,小秋毕业回到玉窝他就进了监狱待了三年,出狱后唯一能做的工作是按摩师,还是小秋帮他安排的,照顾到了他为数不多的天赋。

“没有去过远方,没有看见钢铁般的城市,一生不曾踏出平凡而落寞的县城,忍受着表面平庸的痛苦和内在极端的困境,他一直以为“忠诚”,就是“爱意”。

而事实上,爱意早已死于一往无前的文明进程,只剩“忠诚”活着,或者献给信仰与梦想,或者捧给家国和人民。。。实则已经浪漫至极。”

作者运笔如刀,文中多处现实的描写,这些生活在边境的人们离不开毒品,被毒品折磨,与毒品之间的斗争。有人因为毒品而变穷,有人因为穷而走向毒品,变成毒贩子,还有人则变成了缉毒的警察。这两波人的斗争,永无休止,国家民族大义不是他们缉毒贩毒的考量,推动他们一步步往前走的往往是每个平凡人对生活的各种欲望与追求。

文章大部分是男主视角,陈慕山是这样一个普通的,甚至可以说是悲惨的一个人,他不知父母是谁,曾被人当狗玩弄,他最大不同的地方就是当所有的人都觉得很惨,被小秋用狗链子拴着,被小秋当狗呼来喝去的时候,他却不觉得惨,因为被小秋当狗养了之后,他才有了一个主人,有了一个寄托,有了依靠,有人保护他,所以他从此有了生命,小秋就是他的所有。

在他眼里没有国家大义,有的只是小秋的大义;小秋所认为的对,他就觉得是对,小秋所有的命令,他都会不由自主地去执行。他没有文化,不知道英雄情节,他能想到最高级的称赞就是“牛逼”,可是他可以为小秋死,可以为小秋活,可以为小秋去吃药治病,也可以为小秋去做一个按摩技师,只要小秋的命令他就会毫不犹豫的去执行,不管她是做什么的。他对小秋的无条件服从,是忠诚是依赖,但是他也没有泄露自己卧底的身份。两人互不相知卧底身份的那段时间,彼此试探,争着洗白对方,真看得让人又感动又着急。

陈慕山这样的一个人,也许天生适合做卧底,他没有自己的喜怒哀乐,没有自己的追求,没有自己的道德观或者是价值观。只要把他放在那里,小秋一句话让他做一个侠,他就义无反顾的做一个侠。我喜欢文中流露出来的一点点武侠风,射雕中郭靖守襄阳似乎预示了这场缉毒战争的某种悲剧结局。

值得令人注目的是常江海这个老警察,这个陈慕山口中“不靠谱的老混蛋”,他是如何选中了小山做钩子。因为文中他已经牺牲了,对他的了解,都是从别人的口中,但是文中男女主的命运都是因他而改变,陈慕山经由他去做了钩子,义无反顾的当了单线卧底;也是因为他让小秋知道了自己的身世,引导小秋也走上了这条路。老常的音容笑貌,只有只言片语的正面描写,就是他总是笑哈哈的,很讨孩子们喜欢,而他除了对易秋好之外,对陈慕山也格外地关照;可是他的神奇人格,在每个人的片段回忆当中慢慢地立体起来。从大山里走出的这三人,相比起缉毒英雄易明路和毒枭杨总,老常才是最为特别的一个存在,因为他对陈慕山和小秋的慧眼识人,他对自己遗产的安排,都深深地影响着这两个年轻人的人生之路。
 
这批孤儿当中,尤曼真可以说是一个悲剧的缩影,她追求物欲,被迫走上了人体毒贩这样一条路之后,发迹后又百般悔过,不遗余力地帮助被毒品所害的女子去偿还她的罪过。可是,这些罪过真的可以偿还吗?直到最后她不得不以死偿还。

具有讽刺意味的就是缉毒警察张鹏飞出生入死三年才攒够去省城买房的首付钱还不敢买房,靠贩毒发家的尤曼真却三年里拥有了县里最大的娱乐城和酒店,车房无数。现实是如此残忍和真实,人的选择到底是遵从良心还是利益。

作者最大的本事就是话糙理不糙:“不死人,就救不了人。” 要救人就得死人,所谓的牺牲,就是以命换命,牺牲我一个救了其他人,这世上的军队,这天地间的侠,都是如此。

文中处处充满了侠义之情,陈慕山为了救兄弟张鹏飞而被贩毒集团处置,差点变成死人。尤曼真为了避免易秋的卧底身份暴露,与杨钊在火海中同归于尽,同时也救了远在山那边的陈慕山;小秋放弃北京的舒适生活,回到玉窝小镇,就是要偿还众人二十多年对她的关照之恩。

张鹏飞,曾经的缉毒英雄,被浓烈的功勋意识和包裹着,自以为是铜墙铁壁,不惧生死奋不顾身,后来发现自己其实并没有这么磅礴的精神信念。被迫退居二线当了狱警之后,其中的不得志,各种不得已,从他的一言一行都刻画得非常形象,大家都羡慕他能过上普通人的小日子,但是他一直耿耿于怀的是,他被自己的兄弟救了,而且偏偏不知道救命恩人是谁,直到最后他终于想明白了,就把自己的命给还回去了。

小秋和小山之间,已经不是以命还命的这样一个关系,他们是从小就开始牵绊,福祸相依,不死不休的缘分。幼时他是她的玩伴,她的保护神,他为她而重生,为她甘心做一条狗,而成年后她只想让他做一个人,想让他独立。可是他知道,他在这世上无牵挂,除了小秋,他没有任何活下去的意义。

众人眼中的这样一个可怜虫,他浑身伤病,肺穿孔,却还是能打抗打,像打不死的野狗。只要小秋给他目标,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前去,去龇牙,去撕咬,去为小秋拼命。这样一个如此卑微渺小的人物,在作者的笔下其实是一个侠,一个“牛逼”的人。

这俩人的关系已经不能用喜欢还是来爱慕来形容,她是他不需要用眼睛就能认出的存在。他对她的忠诚是他生命的全部意义。可是小秋一直以来所逃避的是什么?是责任还是愧疚?她一直愧疚把陈当狗狗一样养,可是,陈慕山却觉得情愿被她当狗狗一样,也好过她不要他。
  
爱意不能宣之于口,不能宽衣解带,

在不做人的一分钟,只要“给我揉一个鸡窝头”,

以“这种彼此互不冒犯的肌肤之亲”,在现实的虚境里重温童年。

文中提到了陈慕山在雪山上留意的一种小花,“绿绒蒿”,我忍不住去搜了一下,原来真有这种花的存在,又叫“蓝罂粟”,“东方美人”,“高山牡丹”,只生长在高山上,色泽艳丽、姿态优美,这花一生就开一次,如此壮烈的美丽,像极了小秋,或者陈慕山,还有那些年轻就死去的生命。可见作者写这篇故事是用心的,还有各种行话“钩子”,“飞行员”,也是让人大开眼界。

很庆幸作者时不时用诙谐的语调来讲这个惨烈的故事,否则我肯定看不下去。专门在小秋面前装脆弱的陈慕山,惨兮兮却多少有些喜感;两个拼命绷着严肃的脸,实则藏着八卦心的年轻警员居然把见过大风大浪的陈慕山审懵了;八卦的管床医生,刻意强调了‘朋友’这两个字,让他心里却是又酸又甜,心甘情愿;陈慕山在易秋面前瞎说,结果被“处男”两个字反杀,觉得自己的脑花都要沸腾了。看陈慕山跟狗狗争宠,一听到“坐下”马上反应差点跟狗子一样坐在潮湿的地上;给狗子买根火腿肠吧,给我买包方便面吧, 一人一狗的满足是如此简单;还有他去揍人,还让小秋扯着他腰上的登山绳收放他,要给点仪式感。。。让人啼笑皆非,搞笑中又不禁带着感慨。

就连一个小配角吴经理,也是那么地搞笑,他训练员工的那套大保健服务口号,真的很拉跨又很真实。他看不上蹲过监狱走后门进来的陈慕山,可是发现他手艺真好就不吝夸奖,他一直惦记着陈慕山还没赚够还服装费的钱,却在尤曼真死后撑起了她的生意,老板死了还有大把员工需要生活。

作者满篇大实话,刨析人生,带着悲观的现实感扑面而来。

说到爱情:“其实男女之间很多高贵而美妙的情感,是两个人主观感受,创造出来的虚像。。。这些感受的虚像,是爱意产生的源头。生而为人,吃喝拉撒,谁也避不过这些虚像地痴缠。。。两个人各自在短暂的耳鬓厮磨之后幻灭,而生活却又臭又长,此后的所有相处,都是对虚像的“亵渎”。”  

讲到婚姻:“没有谁能做另外一个人,一辈子的守护者,甚至没有两个人,可以永远在一个时空里生活。”

有心的张不开嘴,有情的连生离都不屑,只问天地要一死别。

所评书籍:《与玫瑰书》作者:她与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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