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芭莳圈扫文组 凯旋 9分 推荐)民国文中的另类经典,独辟蹊径,两个不是好人的故事,同为庶出的男女,半生的挣扎与纠缠。

作者的文风颇似张爱玲,轻描淡写地,带着些许刻薄,述说着世界的残忍。

乱世中,平凡人哪里有那么多力气去爱国,更多地是保住自己的小命,活下去而已。

故事情节曲折,渐入佳境,诸多反转,人物的选择,无法推测,让人看得一边提心吊胆,一边庆幸不已,完全被人物的性格命运所吸引,不像大多数网文那样一眼看到底。

主角明芝,季家唯一的庶女,她的原罪就是没有投生在嫡母的肚子,季父年轻时浪荡的产物,做为季家主母彰显贤惠的象征,她从小被接回季家,和几个嫡女一起养大,虽然吃穿不愁,但是永远在庶出的阴影下,唯唯诺诺的毫无出色之处。

花样儿的年龄被订婚给主母的侄子做续弦,大表兄沈凤书,才貌双全,弃文从武参加了革命军,年仅三十就成为一县之长,堪称人中龙凤,乱世英雄,这么好的人怎么会轮到她,原来大表哥身有隐疾,无法人道。

做为逆来顺受的小小庶女,明芝本应该甘之如饴的接受这个命运,成为人人艳羡表面风光的沈家少奶,而沈凤书的秘书徐仲九出现在明芝面前,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

沈家人迫不及待的吃相,姐妹们鄙夷的眼神,她试图把不甘心埋在心里,可是又压不住心里的躁动,于是她抓住了徐仲九。

一般的套路是她攀附他,以爱情或者婚姻之名,然而并不是,她努力抓住能得到的养分,如同春风里即将绽放的花蕾般使劲摆脱外在的困缚,唯一的目的就是——“想做自己的主”。

他是她的结,解开了束缚她十几年的枷锁,释放处她内心的猛兽;他也是她的劫,她一生的疯狂全都是因为他。

徐仲九,二十来岁,高大阳刚,不言语时冷峻逼人,开口则带三分笑意,说不出的俊美和气,风流倜傥;嘴角含笑,向前踏一步,就能一刀砍翻人。(像不像上海滩里的发哥)

小九心细如发,一桌子人,只有他注意到她吃素;他脸皮厚,时不时撩拨她几下。我有些怀疑小九是真的爱明芝,他很多时候是留下额头吻,手指吻,寻常人哪受得了这样的温存。他发掘了她,帮助她,牵引她,利用她,同样也珍视她。

最初的两人相处,人前人后两个模式,忽近忽远,分不清是他先勾引她,还是她先看上他的色相;一场枪战显露了明芝的奇特,让两人看到彼此不为人知的另一面。

两人时而像小情侣,琢磨初次尝试爱情的喜悦,时而像老夫老妻,无需语言的契合;时而像生死仇敌,恨对方咬牙切齿,时而又患难兄弟,同是天涯沦落人。

切齿的痛恨和不舍的热爱夹杂在一起,亲昵时忽一念起恨得咬紧牙弄疼她的手指,再用舌头的温暖一次又一次安慰指尖!

精神恋爱还是色相吸引?是谁先找上谁,是谁先当了真,都不得而知。他带她看到深宅大院之外世界的另一面,她一心想占着他;他不怀好意,尽情勾出她的不甘心,由着她变成第二个他。

无意间,他在这人世找到了翻版的自己:同样的爱着钱,带着恨,然而明白自己的力量不足以毁掉所憎的一切,所以暗沉沉地守着,等待下手的机会。她是他的一部分,他爱她,正是爱自己。

同样的,她也是,她不需要亲人,也不需要朋友,是因为有他在。没有他,她再威风都是锦衣夜行。

他和她相处不用戴假面具,她明白他,果然做恶人才好,不必把别人的点滴恩惠记在心头,不必考虑别人的感受,想就说了做了才是淋漓尽致。

友芝出走的事件,点燃了明芝心中的火药桶,初芝的指责,沈大表哥的无视,父亲的打骂,嫡母的指责,生母的拖累,她要跟他一起走,走的越远越好,而他要她等两年,(小九这个臭不要脸的,爱人权势什么都想要),她喜欢的人必须先喜欢她,而且他对她的喜欢要多一点。
  
她几乎一无所有,所以更怕失去。

于是,明芝豁出去啦!与心上人私奔,一般套路最多是小姐偷了家里的钱,跟着恋人走,明芝则是一枪打烂家里的保险箱,一把火烧了小九的仓库断了他的退路,然后居然用枪指着心上人“绑架”他走,一路用链条锁着,从此开始天涯亡命之路。

我喜欢明芝,我为她的每一个惊天动地的举动喝彩!因为她追求的不是什么婚姻爱情,她也不依赖男人,她要的是“自由”,依靠的是强大的自己。为此,她不惜捆绑她的恋人。

明芝轻轻一笑,“我不能离开家里那个笼子,又进你的。我现在做的都是自己想要的,”她从他的手掌中伸出手,拍拍他的脸,亲亲热热地说,“与其被你关起来,不如我关着你。”

萝莉杀手的第一次任务简直太令人惊艳,惊艳的不是因为她的容貌,而是她的手段:误伤他人并没有阻挡她完成任务的步伐,灵堂内上完三柱香,转身回首一枪就干掉目标,冷静,无情,灵活,多变,耐心,隐忍,她具备顶尖杀手的全部特质,而且丝毫不引人注意,杀人后眨眼消失在人群里,任谁也想不到。

除了徐仲九,看到她眼睛里的杀气腾腾,他也没想到自己亲手培养出一个杀手!
  
兔子变成狼之后,明芝可以在一瞬间镇定地想出十条八条办法,条条办法的尽头都是:谁也别想管住我。

杀手都是有天赋的吧?她喜欢急速奔跑,喜欢身边蹿过的子弹带来的火药味,让她心跳加快,浑身充满用不完的精力。死亡在张牙舞爪,明芝不但不畏惧,反而从中尝到乐趣。以命相搏,她是独一无二的。

明芝的个性,她一路以来的种种举动,都有迹可循,爹不疼妈不爱,她向来只有自己,摔倒了只能自己一骨碌爬起来,被囚在监狱里也不哭,受再重的伤也不哭。她唯一的一次哭是目睹沈大哥试图自杀,强者的形象在她眼前轰然倒塌,她哭的是她自己诺诺的前半生和不知去向的将来。

我一次又一次被明芝和小九间的无法言说的纠缠所震惊。他利用她,还不止一次,然而她付得起那些代价。她恨过他,生他的气,可是他几次舍命救她,给她温暖,他会笑眯眯地称他“我的好太太”;他对她用过美男计苦肉计,可是她失踪后他也是真的吓得半死。她经不住他求她,一次又一次,借他钱,给他人,救他的命。

文章的精彩之处就在于这两人的关系,不是一成不变,简直是此消彼长,风水轮流转。她锁他半年,他关她两年。她咬他,他甩手就走。她说不欠他了,可是他说他愿意欠着她。他只想压服她,像驯服烈马一样让她服从他;但看到瘦骨嶙峋了无生气的她,他也舍不得。

生米煮熟之前的挣扎,热吻之后就是枪口相对,图穷匕见。

看到这里,我确定小九对她的爱不是爱,是占有,是利用,哪有把爱人送进巡捕房的牢房里,也只有徐仲九做的出。他在明芝失踪后,还有脸去明芝曾去的藏书楼,还畅想他们以后的孩子。

明芝太可怜啦!监狱里的死里逃生,黑夜里的奔波流离,棚户区的苟且偷生,这一切都让她更加蜕变为成自己,依靠自己,她宁可去死,也不愿回头。自由啊自由,一旦拥有自己做主的感觉,就难以再放弃。她既然没死,那么吃过的苦、受过的伤都是为了现在以及将来做的准备。不经历那些,怎么知道她竟然可以做到靠自己。

我为明芝的坚忍顽强叫好!她从牢狱逃出来养伤的时间里,已经学懂一件事,无论有多难过、甚至痛苦到绝望,只消静静地等待,那些让人恨不得死掉算了的想法都会过去,剩下的只有:要活。

活下去,而且要活得更好。

徐仲九和明芝是天生的一对——还存着对光明的希冀,却躲在黑暗中取利。夜是他们的保护色,他们游走其间,顺畅如意。

而两人关系的巨大转折点是宝生的出现,徐仲九混了多年也没有一个心腹,而明芝有了。他自以为降服到一头小鹰,没承想小鹰翅膀硬了,变得狡猾而强大;明芝决定投靠黑帮老大,他已知再无法控制她,就想单方面解除关系,从前是他追她躲,他进她退,现在他退了,她说不行!

最有趣的是这俩,那么大的人,会为了“你是我的”,还是“我是你的”,打嘴仗。异口同声,咬牙切齿。经过一次次交锋试探,枪口刀尖,虽然已经认定对方,彼此心意相同,但是始终没有敲定关系。

最感动明芝的那句话:“他有他的方向,她也有她的,不管谁先到达,总是等着对方的。”

看两人去东北刺杀军阀的那段,简直堪比好莱坞动作大片,完成不可能的任务,一触即发的心有灵犀,一个眼神就瞬间同时动手,紧张刺激的血腥场面与任务完成时两人的温情流动,形成鲜明的对比,让人血脉喷张。

“四目相对,他嘴角上翘,伸手替明芝捻去耳垂上一点血迹;明芝没有躲闪,任由他动作,只是耳垂慢慢热起来,渐渐漫延到颈项。”

除了迷幻的语言,似自言自语,本文的另一大特点是不走寻常路,描写人物的内心纠结留下了些许悬念,再从事后的回味来交代故事的走向,而不是平铺直叙。

明芝之彪悍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真是一遍又一遍刷新我的认知,拎起砍刀就像切瓜一样砍人,为了救宝生在自己大腿上绑炸弹不算,为了救小九居然在自己亲儿子的襁褓里绑炸弹!

但明芝的心底总是柔软的,即使分手,他来还债,还像个孩子似的讨吃的,明芝瞪着他,忍不住掏出手绢,狠狠地替他抹去唇角残渣;她受不了小九的恳求,眼神如同求抚摸的狗,一眨也不眨地盯着自己;她脑海里只有小九的声音“帮我,以后我全是你的,只要你喜欢,锁着我一辈子”。

文中多次描写明芝的强悍,但是不像纯爽文那么夸张,写她每天踩在刀尖上,不知疲倦,势力越来越大;但后来她也深深感觉到无力和麻木,乱世中人不由己,无论再怎么努力,始终如泥塘中挣扎的蛙。

还好,她的真情到底还是换来了小九的全心全意,后来明芝为了救小九冒险生子伤了身子,小九带她逃难到山里,不离不弃,伺候婴儿和病人,练就身不动脚动的抱娃移动绝技。

文中时不时流露出来的幽默,也恰到好处地中和了那个特殊年代的阴暗氛围,比如写明芝看到徐仲九置办的一桌一椅一沙发,就想到我的钱啊我的钱;写小九亲自动手砍翻一众打手,自我表扬,多年过去,身手还在,自己表示很满意。

明芝的魅力也是,堪称吸男体质,除了小九,沈大表哥,被她吸引的还有世家之子蒋七,黑帮老大的儿子顾少爷,一口一个姐姐的小跟班宝生。

配角也相当出彩,惊喜连连。棚户区捡到的小瘪三宝生,最后成了她的左膀右臂,乡下来的李阿冬,瘦弱不堪却敢放火烧了全家,两个少年从小到大的较劲,不同的人物性格,和不同的选择与结局。

季家的女孩子们,看着都是笑盈盈的娇柔少女,但是各有特色,当嫡子养大的初芝,学霸书呆子友芝,论起她们的行事,却哪个都不是乖巧孩子。

最显眼的男配沈凤书,不愧是世间真君子,他对小九如父如友,小九是他最信赖的人,可最后小九抢走了他的女人,他也毫无怨言。从前看不起,等到后来动了心,却是晚了,在他轻视忽略她的时候,她长成他喜欢的样子,却已经是别人的。

人中龙凤的沈凤书,最后落到要小表妹罩着。明芝深入敌区在日本鬼子眼皮底下冒死救出只剩半条命的他,那段简直是女汉子魅力爆棚!

文中有很多隐秘的线索和细节,需要仔细看,才能品味出来其中的意思。很多内心独白,看了两遍,才从那一句句话里,体会明芝的感受,和她的选择。

比如写洪灾时季父捐钱出船,沈大表哥控制粮价,都是好人啊,倒是小九囤粮投机未果砸在手里了。

比如,明芝落难时救命的两个大洋是路过的太太(生母)丢过来的,所以后来明芝数次救了生母,但最后还是没挡住被生母给出卖了。

我愿意称这篇文为民国女性觉醒的另类经典,空前绝后!

所评书籍:《狠角色》作者:三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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